#1cAc9cM0 (Gossiping)
士林地檢署今晚指出,本性侵案已受理並由婦幼專組檢察官積極偵辦中。檢方強調,依性
侵害犯罪防治法不得揭露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資訊之規定,為落實被害人之保護,暫時無
法說明當事人身分等資訊。
怎麼全台灣只有士檢在遵守法律
我真的覺得很扯
為什麼爸爸的身份、職業可以外流出來
這太誇張了吧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要保密的事項
是比偵查不公開還要更加嚴格耶
為什麼新聞能報出來
這到底在幹嘛
誰把資訊提供給記者的?
記者為什麼能報?
阿司法機關平常保護性犯罪被害人個資
幹是他媽做得要死要活
保密好玩的是不是
你把爸爸職業特定成這樣
被害人資訊不就很好特定了
幹
我看完這篇真的火都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