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hQOhdha.png
他這個報導能合法 只有2個條件
1、
記者跑去問被害人說
可不可以把你被侵害的事情報導
被害人說:可以
2、
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認為有必要
2顯然沒有
因為士檢已經說不會公開當事人資訊
但1的話
我很難想像
你就想你各位有一個歐逆醬
照三餐雷普你 照三餐肛
接著記者跑來看到你做筆錄的時候
就問你說
我把你被性侵這件事發全國新聞版面
順便公開你的歐逆醬上班地點、單位職稱、姓氏
好不好
你一說好 他直接發新聞
雖然無法排除有的被害人會同意
但我很難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