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n890126 (GDK)》之銘言:
: 以基本理財觀念,貸款不超過薪資1/3換算,想在六都買房,各縣市「每月應有薪資」為,
: 台北市21萬、新北市11.4萬、台中市8.4萬、桃園市8.1萬、高雄市6.9萬、台南市6.6萬。
有件事我想問很久了
這個基本理財觀念到底是哪裡的基本
1/3是怎麼算出來的
我這麼說好了
要是真的讓你月薪21萬 貸款7萬好了
你剩下的14萬去哪了
給你養活一家子都用不到一半吧
那我手上需要那麼多閒錢幹嘛 再買一間嗎
那不就超過1/3了
有人可以跟我解釋一下這個基本的原理嗎
唉 難怪我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