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律師公會聲明】
國會妥善發揮功能為民主國家的基石,而程序正義、實質討論、妥適審查為國會發揮功
能必然前提。本次立法程序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身為在野法曹,本會表達高度的
憂慮。
2024年5月17日,立法院多數陣營就立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花東交通三項
總額逾2兆元的特別條例等案,於未經實質討論、欠缺程序正義之情形下,以人數優勢強行
表決通過部分條文,本會深表遺憾。
於立法過程中,國會多數陣營將非其陣營之版本擱置於委員會。另一方面,就該陣營所
提出之版本,則於委員會中規避審議,未經逐條審查即以人數優勢全條文保留。而後續朝野
協商亦淪為過場,各法案立法程序中全然未經妥善審查。
此次修法,除涉國會調查權、聽證權、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方式等重大憲政議題外,亦
包括立法院以特別條例提出總金額逾2兆元之高度爭議交通建設。惟其審查過程不僅缺乏各
政黨之實質討論,甚至亦未將草案內容公告周知,已完全剝奪人民對重大議題參與審議之對
話機會;而院會表決過程更經立法院長裁示以逾30年未使用的「舉手表決」方式行之,議事
程序紊亂,違反程序正義。
國會代表民意,同時也肩負人民的期待。在多元包容的台灣社會,民主的真諦在於對話
與審議,民主是台灣的驕傲,也是台灣人的信念,本會堅信台灣民主的韌性,促進民主法治
為律師的使命,本會深刻期許國會本於憲法職責,妥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