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酒駕撞死人判7年6月 國民法官:沒有同理被害家屬
檢警調查,5月5日晚間,26歲的鄭男與律師事務所同事在KTV餐敘飲酒,翌日凌晨2時許散會
,鄭一度因酒醉在街頭路倒。清晨5時20分,鄭回到南京東路4段停車處,駕駛賓士返回文山
區住處,在行經萬芳交流道往木柵路4段出口時,撞上停等紅燈的3部轎車,其中54歲的高姓
吊車司機送醫後不治。
肇事的鄭男也因昏迷送醫,經抽血檢測,酒精濃度達166mg/dl,換算呼氣酒精濃度測定值為
每公升0.83毫克。
曾在知名律師事務所實習、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實習律師鄭兆宇,去年5月酒駕連撞3輛車,造
成1駕駛死亡,涉犯酒駕致死罪嫌起訴,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台北地院國民法
官專庭審理後,今(24日)日判處鄭男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經檢察官、辯護人自主調查證據,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認定,鄭男確有酒駕致人於死之犯行
,考量鄭男「知法犯法」,犯罪行為惡性重大,犯罪所生危害至鉅,仍爭執酒後駕車意圖,
未同理被害家屬心情,迫使被害家屬接受賠償金,再者,鄭男家庭支持良好,更生可能性高
等情,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量處7年6月。
7年6個月ㄟ
還蠻重的
讚喔
富二代被抓進去關七年
應該要每天以淚洗面了
平常在外面開老爸的賓士
現在只能在監獄裡面折蓮花了
還敢酒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