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80歲老翁在一次上快剪店理髮過後,意外與56歲的人妻闆娘發展不倫戀,
兩人不僅多次相偕出遊、傳情示愛,老翁甚至還洋洋灑灑寫了數首打油詩,
記錄下兩人相愛的點點滴滴,最終被闆娘丈夫發現提告、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老翁原本是快剪店的常客,未料幾次來回竟與老闆娘看對眼、
兩人暗通款曲近三年,不僅會以「寶貝」、「老婆大人」相稱,
甚至還結伴出遊愛的熱烈,直到女方丈夫去(2023)年5月意外看到訊息,才驚覺遭帶綠帽。
查看過老翁和闆娘的訊息紀錄後,人夫氣的一狀告上法院,
認為對話中「滾床」、「濕濕的」等語,以及老翁寫下「真情摯愛首插秧」、
「夫唱婦隨泡溫泉」的情詩內容,認為兩人出軌情節早是鐵錚錚的事實,決定向老翁求償200萬元。
面對人夫的控訴,不僅闆娘多次強調「只是兄妹之情」,
連老翁也反過來指控人夫想像力過於豐富、憑藉即興寫的打油詩就胡亂揣測,
強調自己只把闆娘當作女兒,出遊也是為了幫女方紓解夫妻關係不合的壓力,
並透露自己70歲就沒了性能力。
而新北地院法官審理相關訊息、出遊照片認為,雖然無法證明兩人有發生性行為,
但從多張勇報、親吻甚至洗澡的畫面,以及「顯為親密男女關係」的對話記錄,
認定老翁侵害配偶權行為明確,審酌其經濟狀況判應賠人夫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厲害了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