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追捕拒檢蛇行車開槍擊斃後座乘客 中和警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4-05-30 13:23:07
追捕拒檢蛇行車開槍擊斃後座乘客 中和警二審仍獲判無罪
張姓警員追捕拒檢的蛇行轎車,開3槍擊中後座乘客送醫不治,二審仍判無罪。(資料照)
2024/05/29 14:2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警分局中原派出所張姓警員,前年3月追緝一輛拒檢逃逸、且蛇形危險駕駛的賓士轎車時,從後方連開3槍,擊中後座鍾姓乘客後腦致死,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一審新北地院判無罪,高等法院二審今認定張員已盡量朝下往輪胎射擊,避開駕駛與乘客,善盡警械使用條例的注意義務,為合理用槍,仍判無罪。
由於一審、二審都判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檢方須有違憲等事由才可上訴三審。
2022年3月10日深夜10時許,29歲男子林佑儒無照駕車搭載兩男一女,行經中和區中正路、錦和路口,因未開大燈且懸掛從蝦皮購入的偽造車牌而被警方盯上。
員警開警報器攔停,林男拒檢逃離,以100公里時速不斷蛇形、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連闖12次紅燈、高速行駛於單線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並熄滅大燈。
多名員警駕車或騎機車圍捕,張員騎機車沿途追趕,賓士車在景平路口被車陣阻擋,頻按喇叭逼迫前車讓道,張員下車朝該車連開3槍,賓士車仍駕車鑽車縫、擦撞鄰車逃離現場。
林男發現後座的27歲鍾男頭部中彈危急,在圓通路巷內停車,警方亦趕抵,送醫不治,死者家屬提告,檢方依過失致死起訴張員。
一審新北院認為,該車當時正在嘗試衝破車陣,後續路徑不明,張員於跑動中持槍射擊,已盡量朝下往輪胎處射擊,以避開駕駛或乘客,已善盡注意義務,駕車逃逸的風險是駕駛人林男所致,應自行承擔,不應由保護民眾生命、身體安全而開槍制止的執法警員承擔注意義務,判張員無罪。檢方上訴。
高院二審認為,林男加速逃逸,一路在人車密集路段高速繞行危險駕駛,對往來行人的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張姓警員為制止林男繼續危險駕駛,開槍射擊,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射擊目標為車輪,張員於車輛行進中邊跑邊開槍,較不穩定,但他已有衡酌當時的急迫性與危險駕駛可能造成的危害嚴重性,而不得不為,就算子彈不慎射中後擋風玻璃右邊,也不能據此認定逾越必要程度。
合議庭認定,張員於急迫情況下,無法預見子彈射中玻璃可能會折射,追捕過程已盡量朝下往輪胎處射擊,已善盡注意義務,為合理用槍,認同一審判決,駁回檢方上訴。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88298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24-05-30 13:29:00
平常路上也無法預見人車會做啥怪舉動怎摸就吃應注意未注意你只要拔槍出來射 應該能預見可能會傷及駕駛乘客ㄚ
作者: helba (網路貧民窟)   2024-05-30 14:14:00
恐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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