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脆熱議:40歲台男花70萬娶18歲越南女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4-06-27 21:28:17
娶外籍本來就是買啊
但用買的又不代表一定要禁止
考慮自由戀愛很重要啊
但是現在婚姻市場一堆相親早就是湊合過的
你過你的我過我的只是為了傳宗接代生小孩而已
這樣完全沒有自由戀愛 實際上跟外籍婚姻沒兩樣啊
那這個問題實際上就在於 錢最多能夠買到什麼
為什麼禁止人口買賣 禁止奴隸制 實際上就是人性尊嚴阿
人生來自由 所以不能把人賣來賣去的
整個人不能賣 那有限制的賣身可以嗎
答案是可以啊 你的勞動力本來就是放在市場上給人購買的
你一天工作8小時 1/3的生活都在工作上面
禁止人口販賣 不能把人當商品 因為人性尊嚴
那人出賣勞動力 至少在勞動力這塊就是商品化了
你這個人的勞動力是可以合法購買的
現代人的競爭變成在比誰是一個更好的商品
誰能在商品化的競爭中變成一個最厲害的商品 那她就是高等人
你的尊嚴反而變成從你是否是一個好商品而來
勞動就是一個人身上最商品化的東西
那人性尊嚴本來保護的是那種 保護人不變成商品
現在變成你能夠當一個厲害的商品才有尊嚴
一個人90%的價值在於你是否是一個好商品
所以文組沒價值 因為文組不是好商品
可是人性尊嚴原本目的在於保護你不成為一個商品
但不管怎麼說就先不討論這個
那還有什麼東西是可以買的
就是性自主權 很多地方都允許合法賣淫
那性自主權也可以出賣啊 可以去當妓女牛郎
我的勞動力可以出賣 我的性器官也可以出賣
為什麼可以出賣
因為這是我的身體啊
你說人性尊嚴是為了保護我不變成商品
但這是我的身體我要去賣關你什麼事
我難道連我的身體都不能掌控嗎
但其實性自主權是很後面才有的東西
古代中國根本沒有性權利這個概念
假設你娶了一個女的
然後有一個男的強奸你的老婆
那這個男的他犯的是其財產犯罪
他侵害的是你的財產權
因為你老婆的貞操是你的財產
那個男的沒有得到你的允許就使用你的財產
所以那個男的是侵害你的財產權
其實古代中國男人也沒有性自主權阿
假設你走在路上被肛
那最多也就是傷害罪而已 沒什麼特別的
就算到了2024中國也是啊
中國刑法強姦罪只保護女性
假設你現在走在中國馬路上被一個男的幹屁眼
那個男的最多就是故意傷害罪
如果你是女的 才會構成強姦罪
這些就是從古代繼承下來的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了
那問題又來了
所以可以販賣器官嗎
身體是我的身體 那為什麼我不能賣器官
賣器官是大多數國家都禁止的
理由當然是人不能變成商品
那所以我的身體我不能自己掌控嗎
我要賣腎關你什麼事
但可以得知大多數人都不會贊同賣器官
實際上不用看賣器官
20世紀很多國家都是刑法禁止自殺的
身體是我的身體 但是我不能自殺
最吊詭的是 國家可以判你死刑
這代表甚麼
代表你根本沒有自殺的權利
你根本不能處分自己的生命
你不能 但是國家可以
那就會變得很詭異 你不能自殺但國家可以殺你
你的生命不是你的生命 你的生命實際上從屬於國家
只是這個生命剛好長在你身上而已 並不是你的東西
因為只有國家能夠在法律上剝奪你的生命
或者是說 對 是你的東西 你是所有權人 但不是有資格處分的人
你在法律上是不能剝奪自己生命的
在法律上只有國家能夠剝奪你的生命
國家比你自己更能夠處分你自己的生命
那也可以回到原本的議題
賣器官可以嗎 我可以把我自己的身體當商品出賣嗎
那就會變成 有限的出賣可以 太過頭的出賣不行
那這個線是怎麼畫出來的
怎麼樣算是太超過所以不給你賣
在什麼情況下 你沒有自主權處分自己的身體
那就可以挑幾個跟外籍婚姻有關的
首先外籍婚姻 基本上都是為了傳宗接代
所以就是生小孩的權利
那幫忙別人生小孩換金錢的是什麼
就是代理孕母
代理孕母很多國家都反對
但反對原因其實主要是跟宗教有關
美國有好幾個州是允許代理孕母的
那假設你認同代理孕母好了 那問題就在於
如果代理孕母 利用幫忙生小孩換錢 是被允許的
那外籍新娘為了錢幫忙傳宗接代 為什麼不行呢
那這就是一個大問題了
再來就是外籍婚姻的 顧家好了
顧家是什麼 就是勞動啊 就是出賣你的勞動力
在家裡打掃煮飯洗衣服 這些就是勞動
那勞動可以販賣嗎 當然可以販賣阿
會認為勞動是不能販賣的國家在1991就已經垮了
那現在國家都支持勞動可以販賣
那我去幫人顧家 然後換取金錢 有什麼問題嗎
再來就是外籍婚姻的 被要求跟老公做愛
那性自主權都可以賣了
如果可以賣淫換錢 那為什麼外籍新娘不能賣淫換錢
生小孩-代理孕母 做愛-賣淫 顧家-勞動
代理孕母可以買 鮑魚可以賣 也能去工廠打工
那為什麼三位一體之後變成婚姻 就不行了
如果這幾個都可以的話
那為什麼外籍新娘不行
除非妳認為這幾個不行那才會不行
而且問題在於婚姻嗎 當然不是婚姻
婚姻代表一定生小孩嗎 實際上沒有
而且你對你的老婆或老公 也不能強制對方生小孩
必須要雙方允許才行
連性交都要雙方允許 否則就是強制性交罪進去關
婚姻的同居義務也是沒辦法強制要求對方要一起住
就比方說 你跟A結婚
你說我們能生小孩嗎 A拒絕了 那就不行
那不能生小孩可以做愛嗎 A拒絕了 那就不行
那不能生小孩也不能做愛 那一起住總可以了吧
A仍然拒絕 那你對A其實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所以其實婚姻契約這個東西 基本上就沒有太多功用啊
最大的功用其實就是財產上的保障了 離婚之後分錢
所以外籍婚姻最多的問題不在婚姻本身
因為婚姻的契約本來就沒什麼身體上的強制力
在於的是 附帶在跟傳宗接代有關的各個東西上面
生小孩 顧小孩 顧家
變成 我能不能以傳宗接代為理由 去花錢找老婆
實際上外籍新娘就是圍繞這件事
跟他的國籍其實毫無關係
只在於我能不能花錢找老婆這件事上面
但是為了傳宗接代花錢結婚的人在台灣多的是
你要說這些也是買賣人口嗎
但其實也能舉一個類似的例子
中國鄉下買賣人口很盛行
有個男的買了一個馬達加斯加的女人
就是把他當作傳宗接代的對象
然後那個馬達加斯加的女人就逃跑了
這個就是經典的買賣人口用於生小孩
那這類的買賣人口問題在哪呢
問題在於對方是非自願的啊
他是被拿去賣的
換一個層次來想
A男買了一個女的來做老婆
那A男是跟買賣人口的商家購買
然後那個女的就是一個被移轉的物品
那如果轉成外籍新娘的
外籍新娘同時是商家 也是物品本身
那這兩個就完全不一樣了啊
你可以說類似買賣人口 但嚴格來說還是有差別
因為他是自願處分自己的身體 不是被賣掉的東西
這就有點類似 我賣腎
我賣我的腎 vs 我走在路上被割掉腎拿去賣掉
這兩個嚴重程度完全不同啊
另一個例子就是
我找工作賺錢 vs 我被抓去農村強迫勞動勞改
這兩個也是完全不同
你是否是自己決定的這個因素 明顯就是差很多的
如果還要繼續挑毛病的話
那就要派上老祖宗馬克思登場了
https://i.imgur.com/d13ePWM.jpeg
因為你真的按照資本主義邏輯 那外籍婚姻本來就沒問題啊
代理孕母可以 賣淫可以 勞動可以 憑什麼三合一之後就不行
那你就只能搬出老祖宗馬克思了
實際上脆上面打拳的都是拿出馬克思在百年前那套
只是他們自己不知道而已
嘴上反共實質親共
這下中共同路人 舔共了
馬克思的邏輯很簡單阿
你只要從自願為奴入手就可以了
假設我今天沒錢要死掉了 那能不能自願為奴隸把自己賣掉
沒錯啊 我不把自己賣掉我就餓死了
但問題在於這不是一個選擇
如果你要活下去 那你就沒有不賣這個選擇
你就只能賣啊 那這個算是自由嗎
實際上你的裁量權已經收縮至零了
事實上你就只能把自己賣為奴隸而已
看似平等自願互相交換 實際上是暴力的剝削與壓迫
因為你沒選擇
在馬克思的時代 在工廠打工是一種很嚴重的壓迫
工人在工廠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
童工跑去挖礦然後死在裡面
但你能不去打工嗎
沒辦法啊 你不去給資本家奴役你就死了
所以這實際上不是自由
你唯一有的自由就是睡在路邊餓死的自由
但就算是這種自由也比奴隸制好
在美國北方早期也是很多工人睡在什麼橋下之類的
雖然他們有政治自由 有投票權 但是他們要餓死了
那為了不餓死 就只能去工廠打工
你就只能自願進血汗工廠給資本家剝削
像是美國法院以前只有一個主流判決
就是自甘冒險原則
這我第一次知道是看陳聰富的書才知道的
假設今天A勞工去工作 結果因工作受傷
A勞工跑去告公司 最後法院判決公司不用賠償
原因很簡單啊
你自己要來工作的 不爽你不要做啊
你要做你就自己負責受傷的風險
怎麼是老闆給你負責呢 誰叫你自己要選這個爛老闆
還有一個是
老闆不提供安全服 結果害勞工手被截肢
後來勞工跑去告公司
法院就說 如果沒有安全服 那你可以不要做啊
你在受傷之前就知道沒有安全服
那為什麼不離職 還要繼續做
等到手斷掉了才反悔
你自己害的 不要做不就好了
自己愛做又愛抱怨
這些案例在當時美國就是最高法院的見解
基本上都是這樣判的
勞工就是被當白癡
但問題就在於你沒選擇
你沒選擇 你就只能這樣做
為什麼你沒選擇呢 就是因為你貧窮
那這個就可以接上外籍婚姻了
你看為什麼台灣早期很多台男用傳宗接代的理由
然後就能花錢找到一個台女老婆
但是2024你試看看能不能靠這樣找到20-30歲的台女
答案就是 誰他媽理你==
因為經濟條件變好了啊
幹我自己去工作 雖然文組薪水三萬
但至少也是活的了 誰要為了傳宗接代嫁給一個死台男
誰要聽你台男雞雞巴巴一堆
一堆仗著自己出錢的是老大整天把人當狗使喚
就是因為生活變好了 原本的選擇已經不值得了
已經不再依賴男性才能生存 自己就能活了
以前為了錢可以接受被這樣對待
現在早就已經不這樣幹了
除非你真的很富
那就是另一回事
富哥V我50
那這個就能接上賣腎問題
1990年代中國超多自願賣器官的
就是因為窮啊
太窮了 又要負擔家人醫藥費 很多人就自願賣腎
但是你看2024還有多少人要賣腎嗎
當然有但是已經比以前少很多
就是因為 富了
已經沒必要像以前那樣選了
以前這些選擇都是出於沒錢
舉例就是 很多越南新娘他們是為了幫助家裡人
因為越南很窮啊 之前更窮
以前越南人一個月一個男的工作只能賺台幣1、2000元
你嫁給一個台男 他轉過去幾十萬 那在越南都能蓋很好的房子了
那是多少錢啊 根本數不清了
所以他們決定 自願嫁給台男換錢
但是你看現在越南越來越富
已經少了很多想要嫁給台男的越女
Why
因為老娘富了
誰要嫁給在台灣都娶不到老婆的咖
像是以前很多女的自願去賣淫補貼家用
那也是因為太窮阿
如果沒有貧窮 他們怎麼會去賣淫
不排除有特別為了錢去賣的
但如果就是特別找這樣的賣淫補貼家用的例子
這在以前也不少啊
像是之前考駕照要看三小時影片的那個
我印象中裡面就有一個例子是
好像是弟弟出車禍變植物人
姐姐本來讀大學 但是因為經濟壓力沒辦法繼續讀
ㄚ最後就跑去賣淫換醫藥費
像是以前很多女的都不上大學
基本上只給家裡長子上大學 或是只有男的上大學
就是因為貧窮 沒錢 所以你不用考慮上大學了
但這是沒有選擇中的選擇
你只有這個選擇
那如果搬出老祖宗馬克思
就會得出一個結論 窮人根本沒選擇
沒選擇的窮人 就只能接受壓迫
你看很多越女要嫁來台灣都是為了改善家庭生活
以前很多台女這樣嫁也是為了改善家庭生活
但是現在富了啊 根本沒必要這樣了
就是因為窮人很難有選擇
你就只能這樣選啊
你選了至少生活變好了
你不選那就繼續沒救
那越女嫁來台灣 實際上是一個經濟上的問題
因為窮 所以需要錢 需要錢 那就只能自願賣掉自己
所以這是剝削 也是壓迫
但是馬克思老祖宗早就倒了
剝削跟壓迫在資本主義都是可以存在的
只是差別在於程度 而不是完全消滅剝削
就像是富二代可以隨便搞
但窮人只能去讀書
窮人不讀書這輩子基本就給你爛完了
窮人實際上沒選擇
有選擇的只有富人而已
他要讀不讀都沒什麼差
但你不得不讀
馬克思的解法就是把資本家通通幹掉
但這個思路已經失敗了
那如果小統整的話
外籍婚姻到底OK不OK
你要說他是自願的 但是自願也有分
有些看起來是自願但實際上你沒選擇
這種自願也只是假自願
實際上只有富二代才是真自願
不然有誰自願去工作的 操 狗才工作
好那就算是沒得選擇 也不代表就不行
你不去工作也會餓死啊
那難道給資本家打工就不行了嗎
那麼就算是剝削也可以啊
像是勞基法就是為了保障資本家不要過度剝削勞工才出現的
那實際上就是允許有限的剝削
就像把自己賣掉 可以有限的賣掉
那問題就從 能否剝削 變成 怎麼樣剝削才合理
那這個合理就是隨著時代跟經濟變化的
比較窮的地方 那些剝削其實都是很大力的
而且大力剝削甚至都是合理的
越窮的地方人口販賣越多
就是因為真的活不下去了
所以能夠允許的剝削力度就會很大
像是工業革命早期 工人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
但你不工作你就要去死了
那能夠允許的剝削力度就會很大
1860還能把法國人塞進工廠用力壓榨 法國人上街就派軍隊掃射
你看2023年 砍個退休金法國人就上街放火了
因為人民富了 選擇多了 已經不用走極端換錢了
那就會變成 男的花錢結婚傳宗接代 是否是合理的剝削
放在30年前 那絕對是合理的
但是放到2024 合理性已經比以前下降很多了
所以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 要富
只要富就沒有那麼多雞巴毛的東西
只有富了才能減少剝削
那要怎麼樣富呢
太偉大了哈耶克
愛資本主義
永遠捍衛自由市場
https://i.imgur.com/mLo4d2M.jpeg
作者: WindowDragon (貼貼)   2024-06-27 21:29:00
幹太長 我要當床邊故事來看
作者: r10521512 (真搬磚仔)   2024-06-27 21:30:00
幹 太長
作者: cities516 (安安路過)   2024-06-27 21:30:00
你打了多久
作者: kawhidurantt (kawhi durant)   2024-06-27 21:30:00
太長
作者: jensheng09 (甲甲都從後面來)   2024-06-27 21:31:00
我緩一下再看
作者: aioiwer318 (哀歐)   2024-06-27 21:32:00
太長
作者: sustainer123 (caster)   2024-06-27 21:32:00
大師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24-06-27 21:33:00
我看完了
作者: rainkaras (rainkaras)   2024-06-27 21:34:00
好長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24-06-27 21:36:00
這一篇文章值12 Ptt幣
作者: WindowDragon (貼貼)   2024-06-27 21:37:00
問題不就在 我們雙方同意的交易 為什麼要被禁止女人484跟毒品一樣算違禁品
作者: kitune (狐)   2024-06-27 21:37:00
幼女算違禁品
作者: emptie ([ ])   2024-06-27 21:38:00
你說的我覺得是對的
作者: WindowDragon (貼貼)   2024-06-27 21:38:00
幼女就有可能不是雙方同意ㄌ
作者: kitune (狐)   2024-06-27 21:39:00
就算確認過同意 還是一樣會被說是用騙的 對ㄚ
作者: KitsuNixya (尼特蘿)   2024-06-27 21:39:00
還得是尊
作者: cities516 (安安路過)   2024-06-27 21:41:00
幼女跟大麻一樣 人人都能種 但是拿來賣就是違法
作者: WindowDragon (貼貼)   2024-06-27 21:41:00
那我把自己賣給幼女 一定就是同意的了
作者: kitune (狐)   2024-06-27 21:41:00
確實
作者: omoikane (今年真是超熱的)   2024-06-27 21:47:00
看完了 這篇滿好懂的 吸收率100%
作者: cities516 (安安路過)   2024-06-27 21:48:00
簡單總結 越窮的地方 人命越不值錢
作者: ririoshi (角落住民)   2024-06-27 21:52:00
這篇應該有看得懂 謝謝勝王
作者: SydLrio (狂嵐嘴砲)   2024-06-27 22:05:00
勝王老公好長好硬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24-06-27 22:28:00
大腸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24-06-27 22:37:00
哲學家我只認勝王
作者: devilkool (對貓毛過敏的貓控)   2024-06-27 23:45:00
我竟然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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