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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沈繼昌、劉人豪/桃園報導
剛接任海基會董事長職務月餘的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驚傳因涉及貪污罪,遭桃園地檢署聲押
禁見,桃園地院今(6)日裁定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說明裁定交保
的2理由。
桃園地院的新聞稿證實,鄭文燦確實於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但2018年8月時又交還廖姓
人士,但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是犯罪所得,加上另四名涉案被告已遭收押,因此駁回檢方
聲請羈押鄭文燦,裁定5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