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mptie ([ ])
2024-07-11 00:57:2516.非公眾人物討論
(1) 非公眾人物之看板使用者得以寄送站內信給板主或於置底檢舉區,並給出至少1篇以
上的相關文章之連結,申請停止討論申請者本人。經板主認定有討論失焦、公審等無討論
公益之狀況,得公告於特定時間內停止討論。
女大生您好,
雖然我不知道你是誰,也不知道你有沒有ptt的id
甚至不知道你是不是真實存在的人物,
但如果方便的話,
你可以寫信給板主
請他禁止討論你的事嗎
我真的不再看到你穿拖鞋去買鹹酥雞的事情了
謝謝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