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吳子嘉先生抹黑我「靠疫苗A一億美金」的案子,法院宣判吳子嘉損害名譽成立、須支
付300萬元損害賠償。
判決書指出,經各項證據調查,認為被告上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且發表言論前亦未盡合理
查證義務。
去年我就強調,這些昧於良心顛倒事實的造謠,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在此對於法官做出的
公正判決,我由衷感謝。
這麼長一段時間裡,種種抹黑與謠言已對我和全體團隊同仁造成嚴重傷害,這些惡毒的指控
和汙名,再多金錢也不能夠彌補回來。即使最後勝訴,從第一句謠言抹黑出現起,就已經注
定了沒有人是贏家。
在這裡我也要向社會報告,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我將全數捐做公益,讓這起沒有贏家的遺
憾事件亦能對台灣社會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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