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這種話題還是實踐出真知,我真的吉過應該有點話語權。
就以前跟雷大師在皇城吵架,然後一時衝動就吉下去了,吉完之後我做完筆錄覺得好他媽浪
費時間。
後來我總共也就再跑了一次地檢而已就收到不起訴書了,不起訴書我後來當垃圾丟了沒留下
來,反正上面大意就是:你網路上身份難以跟現實身份連結,所以公然侮辱這個不成立。
當然我查了一下還是有告成的機率啦,不過說真的,如果你是檢察官,寫個不起訴書就能結
掉的東西,你還會想浪費時間去起訴嗎?人都一樣,大家都想給自己降低工作量。
所以之前我在八卦版跟一個人吵架,他說要告我,好像2021講的吧,到今天我還沒收到傳票
。我那時候就嗆他說你去啊,我他媽吉過人,我早就知道成功率很低了,還怕你吉啊,笑死
。
當然那是連結不到真實身份的案例,如果會連結真實身份的話可能還是要注意一下。
如果你真的要罵,也別在ptt這種台灣的網站罵,因為台灣的網站基本上都是警察行文過去
就把你資料送出去了,要就在FB、X…這種外國社群媒體上罵,這種警察調不到資料,然後
記得不要在社群媒體上透露太多個人資料,不然人家找到還是可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