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會改革之國會調查權爭議小統整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4-07-25 15:32:34
推 forsakesheep: 你打超長,不過現在問題還是在反質詢跟總統來報告 07/25 12:11
→ forsakesheep: 吧?是說這一大段基本都沒問題結果整個法案都暫時 07/25 12:11
→ forsakesheep: 處分?
暫時處分是因為有急迫性 雖然我也不知道是哪邊很急迫
不過也有可能是大法官考慮到在下次會期開始之前來不及給憲法判決
現在立法院休會≠大法官來得及判決
好像是九月中立法院就會開議了
大法官搞這個判決都要自己去找一大堆期刊論文來看
看中文看德國看英文 然後才能下決定
可能覺得來不及吧我也不知道
反質詢是一個新的詞彙
那這個詞彙到底包含什麼目前也不是很清楚
但是按照正常大法官對於法律明確性的看法來說
釋字432號解釋
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茍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
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得謂與前揭原則相違
他的意思是 只要受規範者可以理解 也可以預見 法院也能經由審查確認 這樣就可以過關
但實際上還是很抽象啊 像是之前大法官解釋忘記哪號就說 “有損師道” 並不違反明確性
阿幹師道到底是什麼東西 這明明就超不明確的 每個人的師道都不同啊最好是受規範的老師
能夠預見 所以這個基準還是偏抽象
後來釋字545號解釋又說
法律就前揭違法或不正當行為無從鉅細靡遺悉加規定,因以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規範,惟其
涵義於個案中並非不能經由適當組成之機構依其專業知識及社會通念加以認定及判斷,並可
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不合。
你要用比較抽象的法律詞彙規定沒問題 只要個案中有適當組成的機構 按照專業跟一般社會
通念判斷 就可以了
那就代表立法院可以搞一個什麼 專業的反質詢審查委員會 你就自己審一審覺得應該是屬於
反質詢 然後再送到檢察官那邊跑刑事程序
這就代表甚麼 代表受規範的人沒有預見到其實也還行 只要有一個專業組織能夠幫你判斷出
來就好了
但問題在於 行政罰跟刑罰是不一樣的
刑罰涉及人身自由 就要用更嚴格的標準去審查夠不夠明確
那個有損師道是開除教師的 開除教師不涉及人身自由 只是工作權受損而已
釋字第636號解釋
若涉及嚴重拘束人民身體自由而與刑罰無異之法律規定,其法定要件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
則,自應受較為嚴格之審查。
這號解釋就是經典的檢肅流氓條例
檢肅流氓條例第二條第三款關於霸佔地盤、白吃白喝與要挾滋事行為之規定,雖非受規範者
難以理解,惟其適用範圍,仍有未盡明確之處,相關機關應斟酌社會生活型態之變遷等因素
檢討修正之第二條第三款關於欺壓善良之規定,以及第五款關於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規定
,與法律明確性原則不符。
檢肅流氓條例對於流氓的定義是
“霸佔地盤” “白吃白喝” “品行惡劣” “遊蕩無賴”
老實說這幾個真要說大部分都可以套在阿康身上了
所以阿康=流氓
這些詞彙就很不明確啊 欺壓善良是什麼意思 品行惡劣又是什麼鬼意思
但就算有一定程度的明確性
比方說白吃白喝 但到底怎樣的白吃白喝才能算流氓
你只要一餐不付錢跑掉就算流氓了是嗎還是怎樣
當初就是因為警察能夠自己覺得你看起來品行惡劣就能把你提報成流氓
那你只要變成流氓 警察就有一堆手段可以搞你
而且檢肅流氓條例還是秘密證人制度
以前的秘密證人怎麼玩的 就是
秘密證人偷偷告訴警察 警察把你提報成流氓
那流氓本人很有可能被陷害
但就算真的被陷害你也沒辦法跟證人對質
因為他是秘密證人 你就只能等著被警察惡搞
我自己覺得反質詢比較類似這種白吃白喝
反質詢沒有抽象到跟什麼品行惡劣一樣莫名其妙
但是你要說他很明確嗎那也是沒多明確
這是黃國昌的補答辯書
補充答辯書也說,反質詢既是聯結於質詢的答復,與質詢是相對立的概念;反質詢的規範意
涵即為「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對立法委員所提出之質詢不予答復,反逕對質詢委員提出
質疑、責難、詰問、或提出與質詢無關之問題」,文義並非不明確,未違背法律明確性原則

他寫到 官員對立委提出的質詢不答覆 反對委員提出質疑、責難 就是反質詢
好那 你可以假設一個狀況
假設今天中央主導要蓋某條新的高速公路 承包商A負責蓋
然後今天立委質詢說 蓋高速公路的B公司怎樣怎樣
官員就說 委員 是A公司不是B公司
那立委開始跳針 官員開始不爽
請問這算不算反質詢
你如果看黃國昌的答辯書 這樣就算反質詢啊
因為你對立委的問題提出質疑與責難 沒有回答立委問題
但立委自己問題都搞錯是要其他官員怎麼回答
很多人對於反質詢的想法應該都不包含這種情況
可是反質詢的文義上定義就包含啊
這就代表反質詢其實沒有那麼明確
正常人想到的反質詢可能是 蘇貞昌在上面講在那叫什麼 而不是這種情況
然後這種狀況在台灣多的是
一大票立委都在跑紅白帖啦 哪有在研究公共事務
那都是助理什麼挖哥在寫的 助理也就抄抄網路上資料
然後把資料丟給立委 立委自己上去唸而已
立委懂個雞巴毛 如果助理自己都沒搞懂那立委就100%會上台鬼打牆
啊這種情況在台灣就很多啊
正常一個假設法律厲害的人都會去當律師法官啊誰他媽當助理
助理一個月才那點雞巴貓錢是能找到什麼有料咖
然後你 質疑問題 或是跟立委詰問 就算反質詢ㄟ==
這個反質詢很顯然就有問題啊
黃國昌的說法是 如果質詢沒問題 反質詢怎麼會有問題
靠腰然後有人舉那個 貪污跟反貪污來對比
這完全對比不上啊
首先什麼是貪污 就是貪污系列的罪
那什麼是反貪污 就是禁止犯貪污系列的罪
那這個貪污從頭到尾意思都沒變過
那什麼是質詢 質詢就是立委在台下問官員
那什麼是反質詢 難道是禁止立委問官員嗎
反質詢的反實際上不是禁止的意思阿
這個反實際上是 主客顛倒倒過來被問的意思
是禁止官員反問立委一堆問題
但這裡就有模糊的地方了
問題就變成 官員怎麼樣的反問是不行的
阿怎麼樣的反問是合理的 這個定義是能夠從質詢裡面找到的嗎
找不到啊
那如果質詢的定義裡面找不到反質詢的界線
那你說質詢明確所以反質詢明確 這就是不當比喻
因為質詢跟反質詢 雖然都有質詢這兩個字 但是這兩個質詢是不同內涵的啊
甚至我這麼說 這時候官員的反質詢 實際上才是協助立委質詢勒
因為先教育一下立委把立委自己的錯誤觀念改正才能繼續討論啊
不然看你鬼打牆是要質詢個雞巴
質詢是為了監督行政 那你自己都沒搞清楚是要監督個毛
那實際上質詢的順利 也是需要官員的配合啊
官員的配合不只是站在那邊回答 如果能幫立委釐清他自己的錯誤 那也是一種協助啊
但你島立委只要一被這樣質疑就會開始爆炸跳針了
那再來就是質詢本身的定義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22 條
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提出之口頭質詢,應由行政院院長或質詢委員指定之有關部會首長答

質詢的定義是 A有答覆義務 B這個時候才叫質詢
如果B沒有答覆義務 那就只是問問題/發文 而不是質詢
什麼意思呢 就是
假設今天總統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
請問立法院可以質詢總統嗎
答案是不行啊
因為總統根本沒有答覆義務
那立委對總統實際上就是 發問 而不是質詢
那總統面對立委的發問就不用一問一答阿
立委問一個問題 總統可以說我不想回答你問下一個
為什麼可以這麼做 就是因為總統本來就沒有回答的義務
他不回答就不回答啊
所以只有當對方有回答義務的時候才是質詢
好那 今天官員反問立委 算是“質詢”嗎
當然不是啊
因為立委根本沒有回答官員問題的義務
官員問立委A 立委當然可以不回答關於A的東西
因為立委本來就有沒有答覆義務
那官員的反問充其量就只是發問而不是質詢
那官員怎麼可能構成反向質詢勒
因為官員根本就沒有質詢權那他是要質詢什麼
所以反質詢應該要改成反發問/反質疑才對阿
可是改成反發問一樣會遇到前面說的
如果立委自己搞錯 那官員不能質疑 那監督就是無效的啊
這個時候官員質疑釐清立委錯誤才能讓監督繼續下去
不然這幾分鐘都在跳針根本就監督不了
就黃國昌說 質詢明確 所以反質詢明確 就不對了啊
反質詢跟質詢都是質詢但兩個內容根本不同
質詢是憲法上的質詢權 反質詢的質詢實際上是發問
那發問跟質詢權有一樣嗎
反質詢是在定義官員能夠反問的界限
只看文字的話 官員可以問問題 比方說立委講的不太清楚
但是你不能上升到質疑這個程度 否則就是反質詢
那這個質詢跟反質詢的質詢含義根本就不同啊
這種類比是大失敗
我在距離 共產黨 跟 反共 這兩個共是一樣的意思嗎
共產黨可能支持重新分地 但國民黨也支持重新分地啊
難道國民黨跟共產黨重合的地方 也算在反共的共之內嗎
實際上共產黨=共產黨 而反共的共是 任何與國民黨不同的共產黨政策才對
所以共產黨跟反共產黨 都有共產黨三個字
但它裡面的內涵是完全不同的啊
你不能說共產黨定義明確 就說反共也定義明確
因為你可能會跟共產黨有相同政策
我上面說的其實就是尤伯祥對黃國昌的提問
因為尤伯祥認為 立委本來就沒有答覆官員的義務
所以官員的提問不可能會是“質詢” 充其量只是發問
那反質詢實際上應該是反發問或是反質疑
官員根本就沒辦法質詢立委那何來的反質詢
只是黃國昌當下好像沒搞懂大法官在問啥就是了
所以反質詢實際上是一個很詭異的詞
這個詞算是一種 民間誤用質詢含義隨便湊出來的詞
這種詞就很不明確啊 反質詢到底是啥 反質詢也沒辦法從質詢固有含義推知內涵
質疑就算反質詢了嗎
反質詢實際上比較精確的含義應該是
界定行政官員能夠對立委反問的範圍
一旦反問超過這個範圍就要納入刑罰
阿難道不會太超過嗎
你說 虛偽陳述 無正當理由拒絕 這還可以沒問題吧
畢竟你說謊啊 明明巴西雞蛋是你授意 但你說不是
這不就是公然在立法院上說謊
或是你怕被揭穿 叫你來調查你根本都不敢來
躲在家裏面不來 那這也有問題
這種都很明確啊 而且確實是有問題的
但反質詢看起來就不是這樣
你超過了反問的範圍 就要刑罰伺候 這正常嗎
某種程度上反問反而更能協助立委監督
而且這個反問的範圍到底在哪你從反質詢這三個字也看不出來啊
因為反質詢跟質詢 雖然都有質詢 但含義完全不同
從質詢根本看不出來反質詢的內容是什麼
那這樣有明確嗎
對ㄚ
大概這樣==
作者: ririoshi (角落住民)   2024-07-25 15:38:00
:O 好長 來慢慢看
作者: Lilchicken (小雞 )   2024-07-25 15:41:00
懶人包 阿康是黑道
作者: jones17188 (命言)   2024-07-25 15:41:00
所以是除了黃國昌的立委都是笨蛋的嗎?
作者: Bugquan (靠近邊緣)   2024-07-25 15:44:00
阿昌他們不敢講啊,他們所要的反質詢就是禁止頂嘴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7-25 15:47:00
對啊,所以問題就是反質詢這段吧反正不用反質詢這段也沒差,等DPP在野就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
作者: z23061542   2024-07-25 15:52:00
黃國昌數學都會算錯了==實在搞不懂編版怎麼這麼多國昌豚==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4-07-25 15:56:00
這個反質詢是國民黨提出來的只是現在白舔藍 黃國昌也只能幫國民黨搞出來低能東西護航 黃國昌自己的版本沒有反質詢這個東西 只能說自己要當KMT的狗 好好享受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7-25 16:00:00
國民黨是沒半個法律專業的嗎?
作者: muscatsss (ㄎㄎㄎ)   2024-07-25 16:02:00
我看吳宗憲那群就是想用判例來定義反質詢,但現在是還沒開始有判例這條就先被立法院槓掉了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4-07-25 16:10:00
吳宗憲做法不是不行只是要先過大法官那關
作者: muscatsss (ㄎㄎㄎ)   2024-07-25 16:21:00
是大法官,打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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