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KingSer (魯王蛇)》之銘言
: 不是ㄚ
: 現在大家不是一直在靠北酒駕撞死人都判太輕嗎?
: 怎麼這種時候又不聽從民粹ㄌ
: 就因為那些立委也怕自己哪天會酒駕撞死人ㄛ?
: 法律人都覺得酒駕撞死人判太重了←然後這個又是怎樣
: 東南亞落後島國的人命不值錢ㄛ?
: 姆咪?
法律人的角度是這樣:
你偷10塊錢判1年,那搶劫20塊錢,搶得多行為又比較嚴重,應該判3年
同理,酒駕不是每個都會害死人,所以酒駕應該比殺人罪輕:但是比超速重
酒駕撞死人要分兩個層面看,一個是酒駕、一個是過失致死
過失致死本來就比殺人輕,所以怎樣都不可能判的比殺人罪重
在法律層面上看,酒駕撞死人
跟你轉彎不注意撞到阿婆機車阿婆掛掉是同一種行為
要再提高刑責,要不就是把過失致死拉高最低刑度
要不就是把酒駕撞死人拉到另一個法條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