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瓦特] 日本戀童癖:與其打她不如幹她 更能一輩子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4-07-26 19:37:20
※ 引述《cities516 (だめにんげんだ!)》之銘言
: 本來未成年保護法就很奇怪
: 社會培養一個成年人的沉默成本 明明就比未成年高
: 怎麼法律是反過來保護未成年犯法
: 你版有法律人可以提供一些見解ㄇ
因為按照法律來說 未成年差不多=弱智
未成年犯罪基本上都是比照弱智減刑或是免刑
未成年=智力不足
未成年跟弱智的差別在於 弱智沒救了 未成年會隨著長大提升智力
只要未成年長大了他就會智力成熟
他就會發現襪幹以前的我根本像個弱智
然後就會改過向善了 因為他思考能力成熟了
所以對低齡弱智需要的是教育 不是抓去關
就像是小朋友可能為了想要買玩具
然後就把老爸的機車偷偷牽去賣掉
他長大了就會發現只有智障才會這麼做
如果你現在回頭看你小時候做的一堆白癡行為
你沒有覺得幹你娘真的很智障的話
那可能要懷疑一下自己有沒有成長
這種保持比較樂觀態度的是法學邏輯
那這個就是從保護未成年人入手的
為什麼不保護成年人
就是因為成年人已經思慮正常了
但實際上真的都思慮正常嗎 也很難說
但你都成年了你思慮不正常就自己去負責謝謝
如果要講的比較深的話
刑法其實是分成 主觀惡 跟 客觀惡
什麼是主觀惡 主觀惡就是你主觀上的想法
客觀惡就是 客觀上發生的結果
主觀惡+客觀結果=既遂(主觀上想殺人也把人殺死了)
主觀惡+沒有客觀結果+動手=未遂(主觀上想殺人但沒殺到)
主觀惡+沒有客觀結果+沒動手=意淫(在心裡詛咒唐鳳出事死掉)
沒有主觀惡+有客觀結果+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主觀上不想殺人但意外撞死人)
沒有主觀惡+有客觀結果+根本注意不了=無過失(茶老闆技術不好煞不住直接撞上正在載客
的公車茶老闆死亡 司機根本不可能因為注意到茶老闆 或是說注意到也沒辦法改變結果)
既遂最重
未遂可以減輕(也可以不減)
過失 會輕非常多 因為你不是壞人 只是你沒有認真開車(做事)所以還是罰你
無過失 不罰 因為這根本沒辦法改變 有人突然從天橋上跳下來任誰都來不及煞車
腦內意淫 不罰
舉個例吧
假設你今天茶老闆騎車技術差煞不住摔車
結果嘴上刁的菸掉的地板上 重機高速滑出去撞死路人 這是過失致死
那茶老闆的主觀其實沒有很壞 因為他沒有想要殺人
但是客觀上就是有人被你給撞死了
從客觀上來說茶老闆真的很糟糕 把人用死了
在死人上 茶老闆跟鄭捷是一模一樣的 都是人死了
但是鄭捷肯定是更嚴重的 因為鄭捷主觀上是真的要殺人
但茶老闆並不是為了要殺人而把人用死
茶老闆天才飛車撞到人可能還下車幫忙叫警察救護車等等 他沒有希望對方死掉 他只是騎車
技術不好
所以茶老闆是過失致死
殺人罪的罪刑是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 死刑
過失致死的罪行是 5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失=沒有主觀惡意但有客觀結果
再舉個例
假設今天某個破防的星詠者覺得被星街欺騙 想要殺掉星街
星詠者到日本找到星街後 一把刀就拿出來朝著星街砍
結果星街觸發菲律賓血繼限界 一秒就爬到樹的最上面
星詠者平常洋芋片吃太多體重太重爬不上樹
而且有人在旁邊報警 星詠者只好在警察來之前趕緊離開
那星詠者就是殺人未遂
但實際上他跟鄭捷沒什麼兩樣
都是主觀上想要把人砍死 星詠者的主觀惡跟鄭捷一樣
或者說鄭捷更嚴重一點因為他是無差別殺人
只是星詠者技術不好爬樹爬不過菲律賓人 鄭捷技術好砍死好幾個
在客觀上造成的結果就輸鄭捷很多
再舉個例
因為Cover把露西亞開除 啾啾鳥覺得憤怒 想要一把火獻祭Cover
啾啾鳥搭飛機到日本一把火就把Cover總部給燒了
那啾啾鳥放火之後 Cover裡面的人全死了

486的家人煮東西忘記關火然後就出門了
結果就失火 整間房燒起來燒死一堆人 486運氣好逃出來
但486老家就被火給燒沒了
那啾啾鳥跟486家人 都讓很多人死掉了
但啾啾鳥的主觀惡是要殺掉一堆人
而486家人主觀上其實沒什麼惡 就是太腦殘
但燒死那麼多人 總要負責吧 人都他燒的
就算他沒什麼惡意 那也有過失啊
486家人沒有出門前檢查瓦斯電器之類的 自己也有責任
只是他不是故意要燒死那麼多人 沒有那麼壞而已
再舉個例
刑法上有一個東西叫做不能未遂
什麼叫作不能未遂 就是行為人實在是智商太低太弱智
比方說今天某mikop 他看到網路上買那種詛咒娃娃
他就覺得幹 我今天要用這個娃娃幹掉另外板友
然後拿針刺了很多刺想要對方死掉
他主觀上的惡其實跟鄭捷一樣 都是想要殺人
只是他的手法實在是太弱智 根本搞笑 沒有造成什麼客觀結果
也沒有讓其他人覺得有人在破壞法律 只是覺得有個白癡在搞笑
刑法對於這種人是 不罰 無罪
再舉個例
因為也可以說上面這種是沒有動手 屬於腦內意淫狀態
可以舉另外一個例子
比方說mikop看到4chan上說 在凌晨3點喝5%鹽水會讓人死亡
mikop就馬上調了一杯5%鹽水在凌晨3點給B板友喝
B板友當然沒事
那mikop怎麼算
他主觀上有惡 而且有動手 但客觀上沒有發生事情
這種因為太弱智所以刑法不罰
也就是說 其實原則上這是要罰的
因為 mikop跟一般拿刀砍人但沒砍到的未遂犯沒什麼差別
只是基於刑事政策 覺得你太可憐就不罰了
好那最後一個例子
假設現在阿康出門 遇到卡文
卡文因為阿康告他 早就想教訓阿康了
就想拿棍子朝著阿康身上打 打的鼻青臉腫就可以了
結果卡文一個不小心打歪打到後腦勺 阿康當場斷氣死掉
那卡文的罪怎麼算 卡文算傷害致死
因為卡文的主觀惡 只是想要打傷阿康 但是卻意外打死阿康
也就是說 卡文是 故意傷害既遂 但是過失造成阿康死亡
這個主觀惡意比起直接拿刀殺人的星詠者低
但是卻造成比星詠者嚴重的結果
傷害致死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
殺人未遂是10以上有期徒刑 只是可以減輕
這兩個人的最後的罰則可能會差不多
好那所以講那麼多 實際上就是把一個犯罪行為 拆成主觀跟客觀
主觀=你個人主觀上的惡意 星詠者想殺星街就是主觀上殺人故意
客觀=最後造成的結果 星詠者沒殺到 沒有造成什麼結果 卡文不小心打死阿康 造成阿康死

主觀惡+客觀惡=你整體的惡
也就是說 你主觀越壞 罰越重
甚至在未遂犯 就是殺人但沒殺成 沒有人死掉 也是可以跟殺死人的殺人罪一樣重
因為你這個人實在是太雞巴壞了居然去殺人
你有殺人念頭 只是意淫就算了
你還真的跑去動手 那就真的是太壞了
但你如果是過失撞死人 過失致死比一個沒殺到人的未遂犯還要輕的多
代表最後造成的結果只是一個考量刑的要素 但不絕對
比方說你被老闆壓榨一直加班 連續工作超過24小時
開車回家路上精神不濟睡著撞死人
雖然你撞死人 但你的刑責不會比星詠者重
因為也要考量到為什麼你會造成這個結果 你是故意 還是過失 還是根本不關你的事是有人
自己衝過來撞你
但德國最早的時候 其實不在乎你主觀怎麼想
也就是說 你主觀上是過失還是故意 你就是把人弄死了啊
你把人弄死了你就是殺人 才不管你怎麼想的
誰他媽知道你怎麼想的
後來就是被噴 噴到慢慢改成這樣 主觀客觀都重視
好那這個跟未成年有什麼關係
實際上未成年就是類似減少主觀惡這部分
當然正常按照客觀歸責 年齡是放在有責性
但其實有責性跟主觀惡很類似
比方說舉例
有一個人他從小被霸凌到大
有一天他受不了了 拿著槍到學校對著班上掃射
跟一個人他覺得殺人實在是太酷了
然後就拿著槍對著班上掃射
這兩種肯定在主觀惡上面是不同的
其實有點那種 惡是被其他人逼出來的感覺
我的惡都是掃射同學 但有人的惡是自發的 有人的惡是被逼出來的
就是說他會有這個主觀上的殺人意圖 是另有來頭
他的主觀惡是比一般人輕的
或者是說今天一個人A 他的老媽得失智症 然後重病在床
每個月都要花一大筆錢 讓A已經沒辦法繼續承擔
於是A就基於殺人的故意 把老母給殺了
實際上A的殺人故意也是被逼出來的啊
政府死不開放安樂死 不就是這個結局
這實際上就降低了A的主觀惡
那年齡呢
實際上年齡越低 思考能力就越差
為什麼幫派吸收未成年很容易 吸收成年人很難
就是因為未成年就是一群跟智障沒兩樣的
看到抽煙就覺得好帥開始也在抽煙耍帥 我真是太他媽帥了我靠
為什麼刑法會禁止成年人找未成年做愛
就是因為未成年是智障 思考能力很差
很容易就能把家裡管不嚴的未成年少女給約出來
思慮不周其實是有的
但問題在於 怎麼界定年齡這件事
比方說今天七歲小孩拿著槍 想要對著老爸開槍 覺得好玩
但是小孩其實沒有理解到這件事代表著什麼
然後今天真的開槍了 老爸死了
小孩長大一點之後發現他做了一件不該做的事
因為這樣後悔一輩子
其實這種狀況美國有過幾個案例
但很明顯你把一個7歲小孩抓到牢裏面一點用都沒有
刑罰的基礎就是處罰有理性的人
沒理性的人連被懲罰的資格都沒有
這個可以討論監獄的目的
監獄的目的是
1.嚇人
什麼是嚇人 就是按照一個基本觀念 人是趨利避害的動物
如果今天一個人想要偷東西 但是考量到他會被關
他自己理性衡量之後覺得 為了這個被關很不值得
於是他透過他的理性 避開了犯罪
2.改善自新
什麼是改善自新 就是用監獄內部的教育
既然你來都來了 那就來教育你 矯正你 不要再做一個壞人
可想而知因為這個刑責已經嚇不了你了 否則為什麼你會進來呢
這就是最早累犯加重的理由
為什麼累犯要加重 代表目前的刑期跟你的犯罪 你理性上還是選擇了犯罪
那就一直加重 加重到值得你理想上選擇不犯罪
因為可能已經重到你不想要承受這個後果了
實際上這個觀念是對不太上現實世界的 後面講
那監獄就是靠教化靠矯正 讓你不要再進來了
但實際上監獄的教化就是一坨大便 沒啥用
關進去那麼多年沒有龍場悟道就不錯了還期待矯正喔
3.隔離到社會之外避免社會危險
比方說你是一個超級強奸犯
假設監獄的嚇人對你不管用
教化也教化不了你
你只要出獄就是瘋狂把女人拖進小巷強奸
那至少刑期這段時間 可以讓你被隔絕到社會之外
至少不會出去害人
好那 監獄第一個功用 嚇人
請問嚇得了七歲小孩嗎 七歲小孩可能連監獄都不知道是什麼
所以你把人關監獄 一點用都沒有阿
那第二個功用 矯正
小孩需要的其實根本也不是矯正啊
他需要的是接受教育慢慢長大
他需要的也不是矯正
那監獄的嚇人跟矯正都沒用
第三個功用 隔絕於社會之外
七歲小孩又不是因為他很壞
也沒有可能會反覆從事同樣的行為的危險
那你把他隔離於社會之外 根本沒意義
因為它可能連殺人代表甚麼都是很模糊的想法
所以實際上 小孩需要的是給他時間成長+良好的教育
而不是抓進去一個沒有什麼意義的監獄裡面
那這實際上也能套用到精神病
精神病很嚴重的人其實他根本就也不太能算是人了
精神病到無法辨識的時候 比較像是人形牲畜
就有點像是 你今天爬山 結果遇到一隻熊
然後熊把你的手啃掉 難道你要告熊重傷罪嗎 把熊抓到監獄嗎
實際上沒人會覺得需要把熊抓進監獄 因為根本沒意義
1.監獄嚇不了熊 熊連監獄是啥都不知道
2.監獄教化不了熊 你叫動物通靈師也教化不了
3.監獄隔絕熊也是沒意義的 因為熊其實都差不了多少 攻擊性就是他們的本性
如果要舉一個糟糕的例子就是 原住民每個都會下山出草
只是今天下山的是這個A原住民而已 不代表其他不會
那你能做的只有兩個 1.全殺掉 2.隔離在山上
如果你是人類中心主義 就是覺得人類最優先
那你或許會支持把熊全部都殺了 對人類最好
但如果你沒有那麼人類中心 你就會發現
實際上是人搶佔了熊的土地
熊在山上沒東西吃才會跑道城裡翻垃圾吃
但不管怎麼說把熊抓去監獄關很詭異
熊攻擊人在德國是會直接放回山上
只有正在攻擊的當下可以把熊殺掉 事後不能殺
美國的話我不太確定但我有看幾個影片
就是熊下山攻擊人類 事後被安樂死
美國比較不太在意畜生的生命 美國現在的打獵有很多
德國就是歐洲為首動保思潮 這個思潮蔓延到台灣
世界上第一個動物保護法 還是希特勒任內通過的
因為希特勒覺得傷害小動物實在是太可惡了
那要如何評價精神病患者
刑罰的基礎就是處罰有理性的人
沒理性的人連被懲罰的資格都沒有
精神病患者實際上在發病當下就類似人形牲畜 類似熊一樣
發病當下當然可以給對熊一樣正當防衛把精神病殺掉
但是事後呢
首先還是要考量監獄問題
1.監獄嚇人功能 這個功能對精神病患者基本上沒用 因為發病變成人形牲畜 根本就沒有理
性了
2.監獄矯正功能 實際上矯正的前提是你有理性 如果你沒有理性 比方說熊 那你是要矯正什
麼 而且矯正的前提是你知道你是惡的 所以矯正你 讓你改過自新 但精神病嚴重發病當下就
是無理性 他可能都不知道這樣是惡的 整個人就無法分辨了 變成熊了 熊能夠分辨這是惡
的嗎
3.隔離社會功能 監獄可以把精神病患隔離社會沒問題
但是精神病跟熊有個最大的不同
就是精神病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治的 是可以改善的
熊就是那樣 你治不了他
但是精神病就是 暫時變成熊的狀態
那只要透過治療都是有辦法能夠恢復一些的
因為對精神病矯正是無效的 對精神病治療才是有效的
所以精神病需要的是司法精神病院 而不是監獄
因為精神病關10年出來 一樣不會好啊 發病了照樣砍人
那你關這10年 還不如送去精神病院治療10年
你給精神病抄佛經根本就沒用 他需要的是吃藥不是抄金剛經
像是在美國精神病砍人 其實會在司法精神病院治療到好為止
就是治療到 放出去也沒有危險了 才會放出去
如果判斷下來還是有危險 那他就要繼續接受治療
可以算是某種精神病特供監獄
因為精神病需要的根本不是矯正而是治療
他需要的不是改過自新 而是靠吃藥治療恢復理性控制自己的行為
所以套上主觀惡來看的話
實際上嚴重精神病他是基本上沒有主觀惡的
就像熊攻擊人一樣 他主觀上是沒有甚麼善惡這種東西
所以邏輯上他其實是一種無過失
為什麼邏輯上是一種無過失
因為有過失的前提是你有理性啊
今天你有理性 你才有基於理性應該注意的事
比方說你需要注意有沒有人過馬路 你要注意看路 因為你有理性
你有理性 你能選擇不殺人跟選擇殺人 你還是選擇殺人了
那你就要為你的行為付出代價
因為你有理性 你有開車要注意路況的義務
你能夠注意卻因為疏失沒有注意到
那你就要為了你的疏失付出代價
但如果你沒有理性 那你根本就也不會有什麼疏失
因為疏失的前提是你有理性 你有選擇
所以邏輯上是一種無過失
而無過失是不罰的
他就是一個不受控制的肉 然後對人發動攻擊
這種東西是矯正不了的
人的話就只能靠治療去治 治不好就治到你危險性顯著降低
沒辦法危險性降低 那就關起來治 不給你出去
精神病就跟那種夢遊或是睡覺翻身很像
就是你今天可能跟老婆睡覺
但是你翻身把老婆鼻子嘴巴給壓到 老婆窒息
實際上你主觀上根本沒有惡意
而且你也沒有甚麼過失啊
因為一直以來都沒發生這樣的事
但是突然某天幹你就因為翻身把人壓窒息死了
因為你在睡覺的時候根本沒有甚麼理性可言
既然沒有理性 也沒有任何選擇的可能 那就是無過失
這個狀態實際上就跟精神病沒什麼差別
就是一種完全沒意識的狀態 身體自己做了某件事
或者說是夢遊 夢遊可能就拿起刀亂砍把人砍死
但是過去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夢遊 那也沒辦法預防
這實際上就是類似精神病的狀態
然後你最後會發現 未成年跟精神病 都有某種共同點
很小的小孩跟嚴重思覺失調 基本上都是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你可能都不知道你自己一歲的時候幹了什麼
其實就是根本沒有思考能力的時候
只是未成年的解法是 一邊長大一邊接受教育 脫離這個狀態
這個階段會讓你思考能力越來越好
精神病就是靠治療靠吃藥 脫離這個思考能力有缺陷的狀態
上面這種狀態其實比較不太會有分歧
因為今天要處罰人 你至少要主觀上有惡 或是你是要有理性的人
你沒理性那罰你就跟把熊抓進監獄一樣沒意義
或者是說今天雪崩 一堆人被雪崩給用死了
難道要把雪撈出來關進監獄嗎
所以監獄的前提就是你有理性
那如果是青少年 或是有中度精神病
這裡的爭議其實就開始越來越大了
有些學術上的見解也出現分歧
因為青少年實際上就已經有理性了 也有控制能力
中度精神病也有一定的控制能力
但問題在於 怎麼樣的理性算是真的能夠獨立負責
因為刑法是處罰有理性的人
你今天有理性 你可以選擇不犯罪 卻選擇犯罪
那你就必須要為你的選擇負責 對吧
但如果今天你的選擇是一種迫不得已
比方說戰亂 你真的沒東西吃了 去偷東西吃 你是逼不得已作惡
或者說你是一個長期被同學霸凌 你受不了拿著槍去班上殺霸凌自己的人 這雖然不是完全迫
不得已 至少比起上面沒食物去偷食物這種比 但是你也有一定比例是直接出於外部因素
那對未成年到底該怎麼算
因為就論高中生好了
其實很多高中生的思慮水平不會比8+9差
一堆社會案件 高中生論述都能完爆沒讀書的8+9
那你說這樣的人能夠減輕刑罰嗎 其實蠻有問題的
可以重新考量為什麼未成年犯罪減低
其實不只是思慮不周這個因素
在這些條文定出來的年代 其實都是20世紀
20世紀的小孩 很多其實都沒接受多少教育
跟現在接受完好教育的小孩的認知能力就差了很多而且當時其實戰亂頻繁 很多小孩的老爸
都死在戰場上
其實很多人家庭都是快要過不下去 老媽也都忙著工作
小孩沒有接受完整教育 老媽又忙著工作賺錢
小孩很多就會出去偷東西
更不用說那種雙親都死掉 根本沒人照顧
小孩就是在街上偷東西檢垃圾吃
在當時那個背景下 教育不完全 社會又有很大問題
那小孩被減刑或是直接無罪 都是很合當時社會情況
也就是說 會導致小孩這樣 社會因素是非常大的
社會帶來的戰亂 帶來的貧窮 低水平的教育
其實都難以期待小孩會能夠遵守法律
那這些青少年犯罪 很大程度上要由社會承擔
因為這些青少年犯罪 當時絕大多數都是什麼 都是窮人家孩子
而且大多都是單親 或是雙親死亡
那你去懲罰這些人其實很詭異
然後當時有錢人家的小孩 青年犯罪率其實都極低
比成年人犯罪低太多了
因為你只要正常活著 守法 你不愁吃不愁穿
根本就不會流落街頭去偷東西
真的有錢又出去鬧的那是真的機八壞
按照警政統計通報 2022年
12-17歲 每10萬人 有374人犯罪
18-23歲 每10萬人 有1047人犯罪
24-39歲 每10萬人 有954人犯罪
40-64歲 每10萬人 有647人犯罪
65歲以上 每10萬人 有233人犯罪
但是在20世紀初 18-23歲犯罪率是最高 但第二高的是12-17歲
12-17歲這群集中在竊盜跟打架上
主要就是因為太窮了只能出去偷
在當時那種環境 少年犯罪大多都是基於貧窮
而貧窮實際上是整體的社會問題
一旦社會環境改善 比方說吃得到飯 不會面臨飢餓 受到更好的教育 實際上少年犯罪率馬上
就變得很低了 因為出去犯罪本來就大多是為了食物才去偷東西
你說國小還小 正常人都會認為國小生思慮不周 這大概沒問題
但是到了國中還是思慮不周嗎 你要認為有思慮不周也可以
但到了高中 現在的高中生很難說是思慮不周了吧
這個時代的高中生跟成年人其實沒有差多少
接受完善教育的高中生素質都比上一輩沒接受良好教育的中年人好得多
那為什麼這樣的高中生 比起成年人更有判斷能力卻能夠減刑 其實這很怪
思慮不周其實很難解釋高中生犯罪
以前能夠解釋是因為有當時的時代背景
不只是思慮不周 還有教育程度不夠 家裡貧窮沒飯吃
但現在後面兩個都消除了 只剩下思慮不周 而且還不一定真的思慮不周
那些一直要求讓座的老頭反而還比較像沒有理性的精神病
那就已經很難靠思慮不周打天下
好了那就這樣
懶人包=罪的輕重 由主觀惡意+客觀壞結果來決定
如果完全沒有主觀惡意 也沒有應注意未注意 那就是不罰
如果沒有主觀惡意 但是有應注意未注意 那就還是要負責 只是會比故意輕很多
那實際上 低年齡帶來的低思考能力 也會降低主觀惡意
怎麼樣的人最壞 就是 我有完整的能力 我還是要去犯罪 這種的主觀惡性最差
一個完整理性的人 去做出一個殺人行為 這是最糟糕的
不要忘記 刑法是要懲罰有理性的人
沒理性的人連被懲罰的資格都沒有 懲罰是專屬於人的
因為理性的人能夠決定不犯罪也能決定犯罪
但他最後還是決定去犯罪 那就要負責
如果今天這個東西沒有理性 比方說天災 熊 或是夢遊的人 睡覺中的人 嚴重精神問題的人
很小的小小孩 他們實際上沒什麼理性 如果沒有理性 就不會有主觀惡意 這是邏輯問題 因
為要有惡意你必須先要有理性 惡的前提就是你能選擇 為什麼聖經那個智慧果實會帶來惡
就是因為你能夠選擇 你有自由意志 是自由意志帶來了惡 沒有自由意志實際上就沒有惡 你
不會說某個行星的運動是惡會是善 因為他就只能那樣運動
那如果今天是一個 有精神問題的人 或是低年齡的人 他們思考上就會有問題
實際上因為他們沒有完整的理性 所以他們沒有辦法完整的負責
但不代表他們沒有理性 有多少理性就要付多少責
但理性不是一個 你到了某個歲數就突然有的
是要配合教育 配合經濟條件 配合各種環境
100年前的17歲少年 確實很有可能沒有完整的理性
因為他受到的教育 加上當時的戰亂 飢餓貧窮 可能還不足以有完整的理性負擔完整的責任
高中生其實某種程度上就已經有完整的理性了
有完整的理性 就有完整的負責能力 那就要完整的負起責任
如果你沒有完整的理性 那你就不是完全的主觀惡
假設你只有80%的理性 剩下20%是你沒辦法決定的
那你最多也就只有80%的主觀惡
那罪就是 主觀惡+客觀結果
如果你完全沒有理性 那就是0%的主觀惡
0%的主觀惡就是無罪
但0%的客觀結果依然是可以罰的 比方說殺人未遂
因為刑罰的基礎就是處罰有理性的人
沒理性的人連被懲罰的資格都沒有
因為被懲罰代表著你是一個人 一個有理性的人
沒理性的人 沒有資格被懲罰 只能被送進精神病院治療
刑罰某種程度上就是尊重你是一個人
但刑罰同時也需要顧慮社會安全
也就是說 為什麼不能唯一死刑 就是因為唯一死刑反而會破壞社會安全
當然同樣的 一個沒有理性的思覺失調患者 也需要隔離接受治療
否則他再砍人這件事嚴重威脅社會安全
刑罰也要顧慮社會的安定
最基礎的其實是不能初犯就重罰 重罪例外
因為很多人他們都是一種僥倖心態
其實只要被抓到或是被罰過一次 就不會再做了
大多數人都是這樣 只有少數人會反覆重複的做
那你第一次就判他入刑關進監獄三年
那她這三年出來 工作沒了 家庭可能也沒了 還有前科
但實際上你可能只要判他罰金 他就已經不會再犯了
你把人關那麼重丟出來 實際上就是破壞社會安定
比方說酒駕 酒駕有很多是那種 宋少卿水平 天天都在那邊酒駕開車 這種重罰抓去關當然沒
問題 但是大多數有犯過酒駕的都只有一次而已 被罰過就怕了不敢再犯了 實際上這樣的刑
罰就已經很有效了 那你如果一次酒駕就把人抓去監獄關 然後車子都給他沒收 那她出來 車
子沒了 老婆小孩沒跑了 還有前科很多工作做不了 那你覺得它會怎樣 受害的最後還是社會
但這套說法重罪除外 因為社會沒辦法承擔重罪再次發生 你不能說連環殺人犯初犯就輕判
因為社會沒辦法接受他再連環殺人一次
如果隨便量化成數字那就是
初犯酒駕重罰 對社會收益5 不利10 總共是-5
就是說 對社會的安定破壞 比起可能累犯更重要
放過可能第二次會酒駕的 比起第一次就都抓去重罰還要好
那初犯連環殺人輕罰 對社會收益5 不利可能20 那總共就-15
連環殺人的可能累犯 對社會的破壞太大了
因為如果他再犯那對社會的破壞就會非常大
刑罰也有矯正的目的
但我只能說 矯正大失敗 基本上沒用
就算受刑人有教化可能 那也要國家有教化能力啊
根本教化不了 那有教化可能是有啥用 沒用啊
你期待受刑人自己在監獄悟出真理嗎
把人送去監獄關沒有變壞就不錯了還矯正 矯個雞巴毛
但雖然監獄沒辦法矯正 但監獄可以關到老
因為等老了其實就比較沒有犯罪的能力
關到老放出來 也已經沒有以前那麼凶悍 骨頭都快散架了
窮老人犯罪大多都是 偷竊跟賭博
已經不太會拿起刀就開始砍人
你把人關到老 也能關到他暴力傾向大減
終極懶人包
國小可以完全不罰
國中可以個案判斷減輕 判斷不出來就一律減輕
高中就直接當作成年判 但如果有思慮不周還是可以減輕
嚴重精神病不罰 但是要進司法精神病院治療到危險降低為止
因為刑罰只罰有理性的人 沒理性的人沒有接受刑罰的資格
但是為了防止社會再度受害 必須要抓去治療
我個人覺得比較符合當下社會情境
可能會有人說治療精神病的錢怎麼辦
所以還是把精神病抓去槍斃
但問題在於 沒錢是國家的問題
而且國家根本就不是沒錢 只是不想花錢在這邊
就跟監獄一樣
受刑人有教化可能 但是國家沒有教化能力
假設國家有教化能力 那有教化可能的人才會被教化成功
但國家根本沒有教化能力 那有教化可能也沒有用啊
可是仔細一想其實就會發現 沒教化能力是國家自己的問題
本來一個有教化可能的人有救 假設在德國有救 接受德國的矯正可以回到社會
但台灣根本不願意去救 就放著不管 時間到讓他出去繼續殘害社會
或者是選擇把她給槍斃去解決這個問題
這實際上是把國家的無能轉嫁給讓可教化的受刑人承擔
他們本來可以回到社會 但是國家擺爛他們回不去
精神病有治療可能 但國家直接擺爛不治療了
那我們不要治療了直接槍斃精神病好了
這實際上都是在卸責
其實可以點出一個難題就是
矯正無效 那風險還是在
什麼意思 就是
有教化可能的人 就不能夠判死刑
但是台灣的矯正幾乎是無用的 那有教化可能一樣還是教化不了
最後也還是要放出來
如果改成不放出來呢 那就變得更詭異了
台灣矯正機關不行 避免社會受害 所以就加重判無期徒刑會是死刑
那不就是因為政府無能所以要加重判刑嗎
政府的矯正無能居然變成要加重判刑的理由
其實看起來也是很有問題 總不能因為政府無能就加重罰吧
但是不管怎麼說 現在=無解狀態
而且這些一切的前提都是建立在 矯正有效上
但美國學者很多都出來批評 矯正根本就沒屁用啊
那所以該怎麼辦
我也不知道
謝謝喔
差不多就這樣==
我其實沒有系統學過刑事政策 也沒有看過多少刑罰論的文章
所以內容隨便看看就好了 我刑罰論水平很糟糕
謝謝喔
作者: kitune (狐)   2024-07-26 19:38:00
太長了
作者: JIWP (JIWP)   2024-07-26 19:38:00
我弱智,那我可以說我8歲歲嗎
作者: SydLrio (狂嵐嘴砲)   2024-07-26 19:39:00
勝王老公晚餐吃了沒?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7-26 19:40:00
怎麼一堆茶老闆
作者: ririoshi (角落住民)   2024-07-26 19:40:00
靠北 超長
作者: CultClassic (邪典)   2024-07-26 19:40:00
再舉個例
作者: jones17188 (命言)   2024-07-26 19:44:00
文章的長度比我雞雞還長
作者: cloud654 (cloud)   2024-07-26 19:44:00
我認為在這版超過一百字的文沒有閱讀的價值
作者: zaku2015 (漂流木)   2024-07-26 19:44:00
真的很長
作者: XROCK (□□□□□□□□□□□)   2024-07-26 19:44:00
太長了==
作者: rp20031219 (Tim87)   2024-07-26 19:46:00
看不完這篇=弱智
作者: CCRun (跨國家約跑步)   2024-07-26 19:48:00
懂了,結論是星詠者去敲阿康的頭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4-07-26 19:50:00
結論 茶老闆
作者: cities516 (安安路過)   2024-07-26 19:55:00
勝王 你竟然射這麼多 我愛你
作者: THEKYLE (CK)   2024-07-26 19:56:00
靠北 舉例好好笑
作者: kingbalance (七海千秋我老婆)   2024-07-26 19:57:00
好文 但有夠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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