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寄信問我主客觀的理論來源是什麼
其實最早的來源是來自邊沁的功利主義
功利主義的歷史背景是為了打破舊宗教社會
重新尋找一個不需要神也能判斷何謂正義的體系
建立一個以理性為基礎展開的原則
所以功利主義的背景是人人平等
那什麼是功利主義 只要知道功利主義原則就可以了
1.人類是理性的 理性是趨利避害的 人類是趨利避害的
(難以想像一個理性的人不會追求快樂而是追求痛苦 追求痛苦都是非理性的 比方說苦行僧
就是一種宗教的非理性行為)
2.正義就是最多數人最大幸福
為什麼 因為人就是趨利避害的 幸福就是好 不幸福就是不好 所以什麼是正義 正義就是大
家都幸福 所有人都幸福 正義就是讓整體幸福度提升 因為人是趨利避害的 人想要的就是幸
福 所以提升幸福就是正義 而不是為神明服務 也不是遵守神的律法
(比方說 富人應該要分錢給窮人 why 因為拿走富人50%財產 富人還是一樣富不會有什麼生
活上的負擔 但是窮人只要均分能提升20%收入 這20%就是實打實提高生活條件 所以劫富濟
貧是正義的 因為整體幸福量提升了)
這個功利主義一出來 馬上變成政治界大顯學
基本上不管是保守主義者還是激進改革者都繞不掉功利主義
也因此邊沁誕生了刑法學上所謂的 古典犯罪理論
那什麼是古典犯罪理論勒
古典犯罪理論的核心就是 人有自由意志
你能夠選擇做合法的事 你也能選擇不做合法的事
但你卻選擇了做不合法的事 所以你應該受到懲罰
比方說今天你拿刀在切菜 你看到你媽走過來 這個時候你可以選擇
1.拿刀把你媽砍死
2.繼續拿刀切菜
那如果你選擇了拿刀把老媽砍死 那你就必須受到懲罰
因為你能選擇合法的行為卻選擇了不合法的犯罪
好那 如果能夠理解這個案例 就能回到功利主義原則
功利主義原則1.人是趨利避害的
今天為什麼你會選擇砍你媽的
其實很簡單 因為在 殺人罪刑 vs 殺人 之中 你理性選擇了殺人
因為人是趨利避害的 這個時候殺人的利 高於殺人罪刑的害
因此你才會選擇去殺人
所以功利主義延伸出的就是 重刑思想
因為按照功利主義的原則推倒 其實重刑是超級有用的啊
刑越重 你不就越不敢犯罪嗎 因為你理性衡量之後會發現 喔幹 這罪太重了 不值得去做 做
之前都會想到被判刑的後果 像是辱罵皇帝誅九族 那你敢辱罵皇帝嗎 你敢辱罵皇帝你全家
全族火葬場
最好的案例就是 新加坡用重刑處罰吐口香糖
那你只要吐口香糖之前想到這麼重的處罰 那你就不敢吐了
實際上新加坡這個政策獲得重大成功 邊沁地下有知都會笑出來
那既然要加重 越重越好 那這個刑在邊沁時代有多重勒
重到當時英格蘭刑法被叫做bloody code(血腥法典)
英格蘭當時盛行功利主義
唯一死刑的罪多達兩百多個
你偷麵包 唯一死刑 亂砍樹 唯一死刑
你如果去國家的林場撿樹枝當柴火 唯一死刑
偷信 死刑 跟吉普賽人相處一個月 死刑
基本上你做啥都是唯一死刑
更不用說什麼綁架 搶姦 殺人 通通都是唯一死刑
簡直是唯一死刑的天堂
然後邊沁認為 刑罰不是報應也不是復仇
他否定當下最熱門的復仇主義
什麼是復仇主義 就是 法律目的在於代替人們復仇
國家禁止人民私下復仇 由國家代替人民復仇
所以有個人殺了你女兒 你就可以向國家控告他殺人
國家會判他死刑 代替你執行復仇
邊沁覺得這種想法簡直是大糞中的大糞
因為這實際上也讓劊子手變成謀殺犯
國家只是代替人民去謀殺另一個人 國家=謀殺犯
邊沁認為國家遵守的唯一原則就是 功利主義
應該要做的是什麼 是讓最大多數人獲得最大幸福
所以為什麼刑罰要高 目的根本就不在於什麼復仇
真正的目的是 威嚇 讓你不選擇犯法 因為人是趨利避害的
刑罰越重 人們就越不敢去犯 因為正常人在 偷東西死亡vs不偷東西
正常有理性的人 都不會去偷東西
所以這跟復仇沒有任何雞巴毛關係
因為國家只是在執行功利主義 國家當劊子手是為了捍衛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而不是為了
你們這些憤怒的人復仇 是為了更高的正義 為了所有人的幸褔 而不是為了平息你的憤怒 你
的憤怒就是一坨大便
而且也是在關於故意與過失的不區分
因為邊沁認為 你做出來的後果 就是妳要承擔的
你會犯多重的罪在於你破壞了什麼
不在於宗教的罪孽 也不在於你個人的意圖
所以你殺人 就是唯一死刑 不管你是故意的還是不小心的
(但邊沁本人反對死刑 不過當時功利主義者大多支持死刑)
因為古典犯罪理論認為人是絕對自由
所以不管是精神病 還是小孩 還是什麼東西的
全都是一樣的罰則 因為都是你自己自由選擇去做的
因為功利主義重在 你做了什麼 破壞了多少的社會幸福
而不在於你個人的動機 比方說沒錢才上街偷東西
或者是說個人動機 全都是被預設為 理性決定
就是人的任何決定 就一定是他媽的 理性的
所以任何人做出任何行為都會是理性的行為
因為人是趨利避害的 你做出的選擇一定是為了驅利的理性選擇
所以偷東西就是偷東西 不用講那麼多
這也是為什麼功利主義是一種結果論
只要結果達成最大多數人最大幸福就好了
那你故意殺人跟過失致死 造成的也是同樣的結果
舉個例吧
比方說今天A被B追著打 你今天為了救A對B開槍 這是正當防衛
那如果今天A被B追著打 B是你的仇人 你早就想教訓他了 於是你對B開槍
兩個結果都是 避免A被打 這在功利主義的評價上是一樣的
就算你覺得這些看法很扯 但至少比中世紀神學時代好多了
中世紀有一派犯罪理論是魔鬼理論
什麼是魔鬼理論 就是上帝是純潔的 那些惡都是魔鬼附身
精神病就是被魔鬼附身 所以需要儀式驅邪
需要用上帝的力量 才能治好邪惡 所以有一種叫做誦經儀式
就是牧師會唸聖經 靠唸聖經治療精神病患
但重刑實際上出現了一個很大的問題
比方說今天有個強姦犯 強姦女性
通常你只要被強姦 你就會順便被殺 為啥
因為我被抓到強姦 我就會被判死刑 那我為什麼不順便殺掉你
反正以前也沒有什麼DNA鑑定技術 以前法院判決很看重證人指證
你留活口要是被那個女人給指證成強姦犯怎麼辦
那肯定是姦完之後殺掉走人
基本上那個時代英國 只要是綁架 強姦 幾乎都沒人活的下來
能夠活下來 都是要看犯人是不是好人
有些人綁架要錢是因為生活真的過不去
他其實無心殺人 也不想傷害人 只是生活過不去需要錢
那這種人在有唯一死刑的壓力下 他還是會放人 儘管他事後可能會被指證成綁架犯
但更多數的人會直接撕票把人質殺光光
英國就有個案例 犯人拿到錢之後 人質十幾個全部被撕票
警察進去之後人質全部死光 一個活口都不留
這其實就是唯一死刑的問題
唯一死刑反而保護不了人民 後來到了1823年 英國國會廢除一大堆唯一死刑的法律 基本上
只剩下殺人罪還有唯一死刑 因為這實際上根本造成了反效果 而且也有被綁票的貴族被犯人
撕票 幹撕票撕到自己人頭上 什麼雞巴 那肯定要廢除唯一死刑了 英國國會議員了解到 不
留犯人活路自己也別想留活口
而且古典犯罪理論雖然是誕生自功利主義
但這兩個還是有一定程度上的差別
比方說 古典預防犯罪 最好的預防方法就是超級重刑
但是超級重刑並不符合功利主義
因為功利主義是 最大多數人最大幸福
你搞一個超級犯罪預防 一大堆唯一死刑 卻讓一堆無辜人質被撕票 姦殺案暴增
那這反而就不是功利主義想要的結果了
實際上這套問題非常多
1.唯一死刑反而造成一堆糟糕後果
2.一堆唯一死刑仍然嚇不了人 還是很多犯罪 犯罪率沒有下降太多
3.很多人犯罪並不是理性選擇 而是被迫 比方說飢餓貧窮
4.人並非完全理性 精神病、未成年 都沒有完整的判斷能力 沒有完整的理性
5.判斷能力與一個人的教育有關 特別是長期的利益
6.實證研究發現有腦部疾病或是腦傷的人 有更高可能進入監獄 實際上生病受傷也會影響理
性
(婦女懷孕如果不戒酒 小孩可能會有FASD 患有FSAD的人有比起一般人的犯罪率明顯高非常
多)
7.獄中有50%左右的人都有某種精神疾病
8.在監獄裡面的累犯犯人佔了50%
9.實證研究顯示加重刑責其實對遏制犯罪沒太大用處 這不管在美國的研究還是德國的研究
都得出差不多的結果
如果要為這個實證結果做馬後炮的解釋的話
(1)因為對於絕大多數人而言 只要經濟狀況沒問題 就算殺人罪只有判5年也不會去殺人
只要刑罰罰到某個程度之後就不會有人去做了 因為個人的內疚帶來的守法意識才是減低犯
罪率最重要的方法 這種守法意識需要經濟帶來的安穩 比方說無人店 開在台北不會被偷光
光 開在非洲隔天就會倒閉 這需要的是一種守法意識
(2)守法意識需要的是公民有安定的經濟收入加上良好的教育 這也是為什麼 失業率上升
犯罪率必然上升 教育水平越高犯罪率就會越低 經濟好+教育好 是被公認最能顯著降低犯罪
率的方法 實證上的結果也是如此 而不是重刑 重刑只有在理論上感覺好像很有用很想當然
但實際上面對大多數場合卻是一籌莫展 可以算是有效但卻又不那麼有效
(3)實際上就是那少數有點問題的怪人才會一直犯罪 他們內心根本產生不了某種守法意識
而且這些人通常沒有接受到良好教育 經濟狀況也很差 這就是為什麼窮人的犯罪率比一般
人高很多 這也是為什麼監獄裡面關的一大半都是犯罪常客 而不是初犯的人
https://i.imgur.com/edMq5Jq.jpeg
其實這就可以看出來 窮人犯罪率是一般人的兩倍左右
只要收入到達能夠安穩生活的水平 再繼續提高就不太會影響犯罪率了
但是直接的貧窮就是直接的大幅影響犯罪率
中高收入的黑人根本沒有比白人犯罪率高
這不僅是因為他們有錢 也是因為他們受到良好的教育
所以可以看到為什麼重刑的效果沒有想像中的高 因為
1.因為一般人不用重罰他也不會去犯罪 因為一般人有守法意識 有內疚感 也可以換句話說
就是 被權力規訓的服服帖帖
2.貧窮與教育的缺乏造成培養不出守法意識 對於沒有守法意識的人加重刑期的效果並沒有
那麼好 而且實證研究監獄裡面關的一半都是反覆犯罪的人 就是那少數人一直瘋狂犯罪 被
規訓失敗的那群人(107年法務部監獄新入監受行人累犯比例為54.2%)
3.在監獄裡面很多人都患有某種精神疾病影響理性判斷 並不是完全理性做出選擇 沒辦法完
全按照趨利避害去行為 精障根本管不了 加重刑責對他們也沒用
4.也就是說加重刑責實際上只有對一般人有用 什麼意思呢 就是說如果這個東西是一般人都
會做的 那你加重刑責或是入刑 大家就不敢幹了 就會剩下小部分那種根本就管不了的反覆
犯罪 這些早就已經在罰的罪繼續加重為什麼效果很差 就是因為這些罪對於正常人來說早就
已經不會去做了 你關3年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去做 關10年 大多數人仍然不會去做 但是對於
那些少數人 關3年關10年 一樣會反覆去做 對他們的影響並不高
5.其實就是因為大家太愛拿普通人的邏輯套上那些怪人頭上 怪人有怪人的邏輯 對普通人有
用的方式對他們其實沒太大用 否則他們怎麼會成為規訓失敗的產物 趨利避害的邏輯對普通
人管用 對怪人那可不管用 對沒有守法意識的人也不太管用 因為一直在犯罪的始終就是那
些規訓失敗的少數人 大多數人都安分守法 只要罰+嚴抓就不會做了
6.但怪人的產生不只是先天 更多其實是來自後天的 為什麼100年前的犯罪率比現在高那麼
多倍 難道是因為這100年人類突變了嗎 其實是因為這100年生活變好了 教育變好了 規訓成
功了 犯罪率就下降了
7.這也是為什麼新加坡重罰口香糖有效 就是因為口香糖是一般人也在吐的 就是圖個方便
但是你重罰吐口香糖 那一般人趨利避害的邏輯就會避免吐在地上 實際上是非常有效的 但
就是會有少數那些人抓了很多次還在那邊吐
所以可以做一點結論
1.重刑對一般人是有效的 但是一般人只需要罰到某個程度上就不會再做了
(比方說殺人罰5年 97%的人不會去殺人 加到罰7年 可能變97.05%的人不會去殺人 繼續加
重刑責沒太大用處 因為一般人看到罰5年就不會去做了)
2.重刑對那些犯罪常客沒什麼用 而現今大部分犯罪都來自他們 所以重刑在實證研究上效果
並不好 因為正常人的邏輯對怪人不管用
3.怪人有天生的也有後天的 後天影響比先天因素還要大 生活條件跟教育程度是影響犯罪率
的最大兩個要素
4.唯一死刑非常糟糕 歷史上已經證明唯一死刑是非常失敗的 造成綁架幾乎都被撕票 強姦
幾乎都變姦殺 如果酒駕唯一死刑的話 警察死亡率大概會先翻10倍 看到警察在攔馬上就加
速衝過去撞死警察
那大概就這樣
然後我也不知道為啥變成一直在談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