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助理補助費屬助理之薪資,並非實質補貼立法委員之費用,而立法委員辦公事務等必要
費用,亦經編列預算以供支用,均如前述。從而,前揭本段⒉項所述關於最高法院所持民意
代表有無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不法所有意圖」之認定所持之法律見解,已屬我國司法實
務本於刑法謙抑性原則及基於對民意代表之禮遇與尊重,例外、從寬就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
第1項第2款所定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構成要件中關於「不法所有意圖」之解釋,當
不容恣意擴張解釋,否則無異於承認民意代表得取得較諸一般民眾更加優位之法律上地位,
而得於實施刑事財產犯罪(例如:強盜、恐嚇取財、侵占、竊盜等罪)後,將不法所得用於公
務,而一概阻卻「不法」意圖之成立
以前的判決是
於刑法謙抑性原則及基於對民意代表之禮遇與尊重 例外限縮不法所有意圖的範圍 讓你不會
那麼容易變成貪污罪 只會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但因為以前這種見解來看 只要你是把低薪高報的差額拿來用於公務 就很寬鬆讓你不會構成
貪污罪 但這個是基於禮遇與尊重民意代表
這次判決就說 用這種寬容的審查方式 對一般人不公平 所以沒門
被告高虹安及王郁文既明知其等向立法院申報或配合領取之酬金及加班費有「低薪高報」之
浮報情事,卻仍執意為之,其等主觀上自具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之犯意及不法所有意圖,
且依上開說明,此殊不因繳回至本案辦公室零用金後實際由何人保管、如何保管、係供高虹
安立委辦公室使用、被告高虹安個人私用或其他用途,以及如用以代墊被告高虹安之私人費
用,乃至於其事後是否歸還等節,而有不同。
這次不採以前的見解
你只要低薪高報 不管你差額全部拿去公用還是私用 都是犯貪污罪
你全都用在辦公室 跟 全都拿去買衛生棉 是一模一樣的 都是貪污
以前不判貪污是禮遇尊重民代 但這種禮遇讓民代取得比一般人更優勢地位
所以這次你可以去死了
豬鼻88
作者:
sixB (6B)
2024-07-30 02:42:00有道理
作者:
ai2311 (assa)
2024-07-30 02:43:00不遵循慣例 這樣之後法官要照哪個判啊
這就是沒有黨證的下場嗎?早知道就加入民X黨.JPG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7-30 02:43:00以後不可以大水庫理論了
豬鼻安死亡自己愛噴檢察官法官 當然用不利的見解弄尼 嘻嘻
作者:
ai2311 (assa)
2024-07-30 02:47:00他認罪去年就解職了 哪可能認罪認罪不就跟現在87%像 只是有可能關少一點?
作者:
Bugquan (靠近邊緣)
2024-07-30 02:48:00她就自以為是的想凹,但是助理都認罪了,凹三小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7-30 02:49:00認錯凹登載不實可能比較有利,這個是想拼無罪可是證據太多=死
很多人整理過判例惹 認罪+繳回 大部分都緩刑訴訟策略的問題R 尼要死凹 還想搞民意煽動支持者法官不可能給尼好過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7-30 02:51:00確實
反正不認罪跟認罪結果都是解職 尼愛凹 只能說活該惹童是好像二審還三審才認 本來判更多
作者:
ai2311 (assa)
2024-07-30 02:52:00童跟這不一樣 童是人頭助理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7-30 02:53:00童也是否認到底吧,所以一審也是被判七年多
我看豬鼻安一定二審或三審改變策略喇 誰想進去蹲七年
沒黨證的下場就是這樣ㄌ,早知道就加入民X黨.JPG
作者:
ai2311 (assa)
2024-07-30 02:54:00而且議員跟立委助理薪水發放方式好像不同 立委是立法院直接撥給助理 議員是撥給議員後再由議員發給助理 好像是這樣 我也不是很確定
豬鼻安加入D黨 也不可能輪到他當不分區 別蠢惹不一樣不代表法官會認定尼沒貪污一堆判例在那已經很明顯惹乖乖認罪態度良好人證物證通通不利的狀況尼硬凹那摸多幹嘛
作者:
ai2311 (assa)
2024-07-30 02:55:00人頭不可能是登載不實啊….
鼓動支持者幹嘛 挑戰司法威信嗎人家人頭的也有人緩刑
作者:
Bugquan (靠近邊緣)
2024-07-30 02:58:00TMD已經在鼓動了啊,柯昌這倆活寶以前說的多痛恨貪污,結果遇到鼻安就轉彎了
作者: z23061542 2024-07-30 02:59:00
本來就可大可小 你白目又認罪 那就去監獄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24-07-30 03:00:00所以是不是顏色不對的問題
豬鼻安一堆被助理爆出來的言論說真的很難洗喇嫌立委賺太少 還想串供啥的 這都太危險惹那堆判例有誰是這樣的
作者: z23061542 2024-07-30 03:01:00
不是阿柯糞到底怎麼看是顏色問題?
我覺得豬鼻安的律師比較偉大 陪這白目耗惹兩年不知道拿多少錢
作者: z23061542 2024-07-30 03:02:00
律師又沒差有錢收就好
作者: z23061542 2024-07-30 03:12:00
搬磚的錢你也要壓榨 搬磚的勝利
緩刑應該很難法官自己手上可以減50% 但是貪污要再減50%就要貪污得利低於5萬緩刑的條件是被判2年以下才行最低本刑七年打對折也要三年半 無解
豬鼻安應該找勝王當律師才不會凹只有馬英九適用的大水庫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