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資格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過的KND特派員)   2024-07-31 02:17:48
在2023年4月底的時候

四、板主之權力與義務與行政原則:
2.邊緣板板主有缺額時,由板眾選舉產生,選舉規則及資格由現任板主公告。
變更為:
四、板主之權力與義務與行政原則:
2.邊緣板板主設有至多三名,由全體板友投票產生,任期一年,得連選連任。
每年三月、九月進行板主選舉,
其中,三月選舉選出一位板主及一位候補。九月選舉選出二位板主及一位候補。
若任期內辭職或遭罷免、撤職,則由當期候補板主接任,之後遇缺不補。

這東西是有寫進置頂板規的
沒別的意思
我只是在想就是,想成為板主的話
要去看、去查資料的東西還滿多的
尤其是人比較多的板要更加慎重
所以能擔任大板的板主的人
其實真的蠻厲害的
是我的話我應該不會想承擔這種大責
人家常說吃快弄破碗
像我這種小時候都沒當過班長的人
就是選擇多看多觀察再行動會比較安全吧
可以的話,盡可能不要給別人添麻煩
不然那些原本想幫助自己的人
可能也會因此無能為力、自顧不暇
請原諒我睡前想睡覺的胡言亂語吧
像我最近的身心狀態
應該也不會想再開連署板主
作者: eden6197 (:))   2024-07-31 02:19:00
能重開就重開啊 信箱會變大 我300多封都懶得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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