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ZIDENS (問這麼多幹麻)》 之銘言:
:
: PTT充斥著以為路邊籃球場=5V5的人
: 5V5打不好 所以應該要拆球場
:
: 再多理解一點的會以為路邊籃球場3V3=國際3V3
: 3V3亞運金牌 但沒人知道
:
:
: 你仔細想想就會發現
:
: 原來根本大部分人都不懂籃球
:
: 哪有什麼台灣很多人打籃球這回事
:
: 捏
:
我覺得運動本來對一般人就是休閒娛樂呀
規則比較隨性或簡化難道就不能算是在打籃球嗎
像棒球可能人不夠多場地比較小就兩三個人互相投打對決 這樣不算打棒球嗎
羽球可能有人雙打誰發球位置要怎麼輪都不知到 難道他們就不算是在打羽球嗎
又或者是足球可能有球有門 不管人數還是越位什麼的就能開踢 這樣不算踢足球嗎
所以我覺得你對籃球的定義太狹隘了 籃球在台灣就是很多人接觸 要玩也相對容易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