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剛剛去提告了.

作者: 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   2024-08-19 18:29:51
: → Lilchicken: 他如果是民進黨的 尚市長現在會在獄裡 08/19 18:17
我看一下,我犯的罪是"朝那個討厭鬼的頭上狠狠貓了一拳",
討厭鬼如果要告我傷害罪,那應該要去驗傷,然後正式提出告訴;
傷害罪的刑責最高五年,這個事情是2016年發生,所以不可能"我現在還在獄中",
而且也不可能因為貓了某人腦袋一拳,就被判五年(這完全不合比例原則)。
如果我外甥因為這一拳有什麼缺陷,那我自己會先愧疚一輩子,
但外甥還滿活潑正常的,沒有什麼問題耶...
第二,傷害罪的告訴期是六個月,討厭鬼沒有提告就自動失效了。
所以L君講的完全不合道理。
當然,我不否認我有朝討厭鬼頭上貓一拳,有做就有做。
作者: oin1104 (是oin的說)   2024-08-19 18:32:00
欸欸欸 你去參選 就可以去中國了欸 怎麼不去參選 不是很想去嗎你怎麼藉口這麼多阿你說好要去中國的 結果都不去 然後還一直拿這個說嘴然後還不發錢不敢去中國 好遜你直接去中國不就好了 找藉口不去幹嘛 你這輩子就這樣了
作者: TokiwaKurumi (常磐胡桃)   2024-08-19 18:38:00
我也不敢去中國耶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24-08-19 19:33:00
這帳號不就之前被苗博雅說提告就縮起來的嗎笑死,阿苗的手下敗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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