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sadaPecola: 真假 原住民是台灣少數能看到文化題材了ㄟ08/20 20:19
→ wu10200512: 其實原住民好像都票房蠻好的08/20 20:20
→ ChrisDavis: 原住民現在很麻煩 G點超多不能亂拍08/20 20:20
推 diefish5566: 啥文化挪用我覺得滿白癡的08/20 20:20
簡單來講,2007的時候為了拿原住民票,阿扁搞了一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裡面有幾個超級霸王條款長這樣:
第 3 條
本條例所稱智慧創作,指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
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
第 7 條
經認定為智慧創作者,依下列規定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
一、智慧創作經認定屬於申請人者,應准予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由申請人取得智慧創
作專用權。
二、智慧創作經認定屬於申請人及其他特定原住民族或部落者,自登記之日起,由申請人
及其他特定原住民族或部落共同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
三、智慧創作不能認定屬於特定原住民族或部落者,應登記為全部原住民族,並自登記之
日起,由全部原住民族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
第 10 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人享有下列智慧創作人格權:
一、就其智慧創作專有公開發表之創作人格權。
二、就其智慧創作專有表示專用權人名稱之創作人格權。
三、專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智慧創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
損害其名譽之創作人格權。
反正就只要是原住民的東西他們如果有登記,你要碰就得經過他們同意。
而且都不能改。
只不過這玩意兒看起來就很白癡,有百害而無一利,所以只做個樣子訂了母法,
要怎麼實行的子法根本沒動,所以就擺在那邊當裝飾,實際上沒有任何用途。
然後2015年馬囧大概也是為了拿選票,又開始搞了子法。
這下子就BBQ了,原住民題材瞬間變成神聖不可侵犯,
只要你動到他們有登記,而且覺得你沒經過同意或亂改就得上法庭 ==
牙起來連原民會都被告,超好笑 ==
現在去碰原住民傳統題材的話就是自討麻煩 ==
所以一堆人想搞原住民題材反而只能只能繞過去,不講族名不碰神話實際內容 ==
結果就是:
創作沒惹,你們原住民自己爽就好。馬扁亂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