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baru5566 (愛上速霸路)》之銘言:
: ※ 引述《Atima ()》之銘言:
: : 就誣告本來就很難成立
: : 這案子怎麼看都有所本
: : 你還判誣告成立
: : 重點是還判10個月
: : 不演的我黨
: : 就是這麼帥氣~~~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K8i2hhL0Ik
: 我看翁達瑞的訪問,其實我覺得判得合情合理。
: 翁達瑞指出哪裡抄襲後,高虹安就回母校申請改論文,然後用改好的論文,
: 拿到北檢說翁達瑞喊誣告不成立。
: 所以法官才認為,你高虹安就是心中有鬼,去偷改了,還當呈堂證供,才會
: 重判到不可役科罰金。
: 聽四叉貓講,說這案子一上訴,要審非常快,有沒有法律專業的,來說明這是真的嗎?
: 如果這是真的,滿大機會今年高虹安就要被關,然後新竹市長就要改選。
現在重點就是
1. 你論文是不是改過才拿出來?是
2. 你能不能證明你改了什麼?
- 目前不知道 看起來偏向不能
那就完了阿
所以就是要看有沒有校方官方diff檔吧
法官不可能你自己說改什麼 他就採信的
你必須提出證據證明你改了什麼
死無對證 就是看律師法官表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