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IDENS (問這麼多幹麻)》之銘言:
: 至少王蛇他直接去告了
直接告 = 訟棍
: 告個人還要昭告天下
公開至少有個好處 那就是大家看看合理不合理
我自己是覺得雞哥這兩點
都有點牽強
所以結果才會是引人不滿
如果今天公告的內容是真的很誇張的辱罵
那我覺得公告+寄信給個通牒
會比直接提告要好很多
: 還要洗腦自己一定告的成
: 到時候沒告成又要顛倒是非在那邊
: 我有告過OO喔
: 我連OO都告了怎麼會怕XX
: 從這角度看王蛇真的是好上不少
: 唉
你會有這些想法
就是因為你覺得他提告的理由
你覺得怪怪的不滿意才會這樣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4-09-01 01:08:00我們看的點不一樣啊 你在乎的只有罵人這點構不構成
如果直接告 然後被告的言論流出 真的超級誇張 這也不會大多人被罵訟棍 對啊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4-09-01 01:10:00訟棍指的是 挑事然後提告這個行為跟是不是直接告其實沒有關係挑事不提告 提告不挑事 都不算是訟棍
當戳狗也算是挑事的一種ㄚ邊板每天都馬有不同的人在挑事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4-09-01 01:13:00…對啊但他們沒有提告阿
作者:
Atima 2024-09-01 01:14:00跑去告就有點輸掉的感覺
沒ㄚ 因為沒有被嘴到要提告的程度ㄚ但不代表你啥都能嘴耶現在不就是告的內容大家覺得不滿才這樣嗎但這不代表公開這樣的行為是不好的
我舉個例子 當年艾姆2003一堆人偷戳 我也有戳過 然後他用些比較偏激的言論回應 如果被告了 我覺得會不會被尼版說是訟棍 這要看言論內容而定被回「你等著」 或是被回「我要去找OO黨幫忙 當他的狗 調查你家的事 把你全家殺光」 我相信標準不大一樣啦
總之就是 因為真的很痛苦而公開跟現在這個CASE 公開看起來也像是在挑釁的是有落差的 不是行為的問題是執行者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