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enice (jacky900517)
2024-09-01 13:31:32※ 引述《Pash97143 (我想當楠木燈小姐的狗)》之銘言:
: → walter741225: 我的看法是這樣沒錯 09/01 13:26
: → walter741225: 行為本身應該是沒問題的 有問題的是執行者 09/01 13:26
沒錯 有問題的是執行者
我當然可以按照情況都去水桶
可是有人告訴我要當板皇方辦管理
所以你們說的那個情況
我的建議是Peko也不用管Miko在公三小
你不用理他說我不停止你要怎樣
Peko直接去告一告
你走在路上被別人騷擾
你還會管別人說我不停你要怎樣嗎
不都馬直接報警或是一拳下去了
當然我現在說都算引戰
我在判的時候也可以 真的是你們講的那情況
我也可以改標準 反正這裡的標準本來就是浮動的
LV外盒有人被判炫富 有人被判無違規 對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