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排 不用想得那麼複雜
告不告人 或是告人為什麼不行本來就是假議題
先看板規
11.引戰條款
負面攻擊邊緣板或不特定板眾、挑釁、恐嚇之文章或推文,得處水桶最多三個月,並
得退文處分。
首先他的意思是
我考後要告人
然後還發錢讓大家知道
然後還連續發了三篇針對不同人
他的意思本來就是要大家用推文去針對他的想法選邊站
這樣就是 我發文說我考慮要告你
然後我還發錢讓大家站在我這邊
這就是符合挑釁了
然後他連續三篇到最後大家還噓他
那這就是負面攻擊了
都有構成要件 不要怕
這種東西就讓他上不了PTT
你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