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Err (英梨梨我老婆)》之銘言
: 我記得之前高虹安
: 他說無罪機率95% 結果現在土城找安
: 阿北也是說90%跑不掉
: 結果現在無保請回
: 勝王是不懂法律還是不懂政治
: @@
先說結論:大翻車 但兩個的翻車點不同
我說的明明是高虹安高機率有罪吧==
我7/23的文高虹安是7/26判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21729879.A.92E.html
結論:
高機率是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低機率是 貪污系列的罪
如果是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中高機率交個錢就沒事 中低機率土城找安
如果是 貪污系列的罪 100%土城找安
謝謝喔
高機率低機率大概是80%跟20%吧 或是90%跟10%
我也沒有說一定不構成貪污啊 只是是低機率
罰你重看一遍==
為什麼我覺得是低機率 因為過去法院見解對低薪高報不會判貪污阿
只會判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不是貪污的罪
過去法院見解在低薪高報 通常都是判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只有人頭助理才會判 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我也只是按照法院見解推論而已ㄚ
法院突然轉彎了 低薪高報也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那我也只能翻車了
但我沒說95%無罪ㄚ 因為他這個一定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那高虹安翻車了嗎 大翻車
但我覺得我的判斷沒問題啊
我根據案件事實+過去法院見解=得出可能落點
就算是現在判決書都出來了 我也覺得按照以前的判法不好構成啊
而且判決書上面都特別說 這次不採以前的法律見解
因為這樣是幫有權勢的民意代表開後門
他說的我也沒覺得有什麼問題
我是一直都覺得有構成貪污罪的可能
只是不高 因為過去不是這樣判 但不代表現在不會這樣判
再給法院判一次我覺得高虹安也有可能會安全下莊
就比方說二審
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基本上是跑不掉的
所以高虹安主要翻車點不在資訊不平等 沒有看到更多內容
主要在於法院自己改變見解了
然後高虹安的訊問內容幾乎都被偵查大公開
你去看判決書 用的證據資料都跟媒體講的差不多
阿北我原本覺得是75%完蛋
Why 邏輯是這樣
1.最早彭振聲被限制出境 限制出境的要件是 犯罪嫌疑重大 如果沒有犯罪嫌疑重大檢察官
不能限制人出境
2.彭振聲被限制出境代表 檢察官就是認為京華城案違法 然後彭振聲犯罪嫌疑重大 所以才
被限制出境 這就代表只要有牽涉到京華城案的人都完了 一定會被起訴 那你只要被起訴定
罪機率就超高 可能85%90%以上
3.所以 京華城案檢察官認定有問題 那重點就會變成京華城案跟柯文哲有甚麼關係 你只要
證明跟柯文哲有關係 比方說柯文哲根本就知道 或是柯文哲親自交辦 柯文哲就會構成圖利
罪
4.2021年北市議員苗博雅在議會的質詢,苗博雅問說知道京華城容積獎勵的事情嗎?柯文哲
當下就回說「知道啊」。 喵博雅問過柯文哲840%的事 柯文哲說他知道
5.彭振聲說 京華城案是柯文哲親自交辦 親自喔 然後彭振聲又說 840%容積率 都委會大家
都不敢蓋章 然後柯文哲自己拿去蓋章 公文原本也都在
6.然後柯文哲叫秘書傳簡訊跟都審委員說 為什麼要反對 應曉薇施壓 柯文哲叫秘書傳訊問
說為什麼要反對
7.當初反對京華城的委員 基本上都被解聘
8.台北市議員(民)許淑華:「每個過程當中,(柯文哲)他都有蓋章也有簽到市長室,市
長室還蓋了公文章。」
你就只要看這樣就知道 柯文哲很有可能牽涉在其中
因為柯文哲明顯就知道840%的事
那重點就會變成 有沒有更細部的證據可以證明
但是這個證據一般人就看不到了
但這個時候我是覺得柯文哲75%完蛋
圖利罪成立的可能算高
再加上柯文哲一直復讀我不知道
剛剛才爆過木可的問題 柯文哲也是一直說不知道
結果越不知道死的越慘
就感覺阿北藥丸
但這個時候是檢察官還沒去搜柯文哲
柯文哲是最後一個被搜的
這個時候柯文哲也還沒被逮捕聲押
那為什麼我後來覺得從75%變成90%完蛋
1.應曉薇要逃到中國在機場被抓
2.應曉薇收了4500萬
3.沈慶京躲在逃生梯被抓
4.還有一個人畏罪潛逃出境
5.這就代表他們都覺得被抓到就完了阿 而且極大概率是應收錢辦事
6.本來我想說京華城可能還能凹 因為是檢察官認為違法 不是法官認為違法
7.但大家都跑的跑逃的逃還收4500萬 那我覺得京華城100%完蛋
8.柯文哲被搜索 然後被逮捕 檢察官聲押禁見
9.聲押禁見代表檢察官認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
10.司法人員只要不要太誇張我基本上都信的 因為前面新聞報一堆東西 我覺得份量都沒有
檢察官說犯罪嫌疑重大還高 而且檢察官掌握所有的事證能夠做出最好的判斷
11.那檢察官都說犯罪嫌疑重大 然後檢察官採信彭振聲的說法 代表可能真的有什麼證據 沒
有把握重要證據檢察官也不會隨便聲請羈押 再加上前面那些75%的推論確實柯文哲很危險
那我肯定是信了 90%吧
12.法官:柯文哲管不到 柯文哲真的不知道
13.法官:柯文哲親自交辦不等於柯文哲知道交辦事項違法
14.法官:喵博雅問柯文哲知不知道 柯文哲說知道 但是柯文哲知道有這件事不代表柯知道
是違法
15.法官:柯文哲叫秘書傳訊問說為什麼要反對 問為什麼要反對 不代表柯文哲知道這是違
法的 說不定只是問問你是在急什麼
16.法官:當初反對京華城的委員 基本上都被解聘 但這個並不能直接證明跟柯文哲有關
17.法官:台北市議員(民)許淑華:「每個過程當中,(柯文哲)他都有蓋章也有簽到市
長室,市長室還蓋了公文章。」蓋章不代表知悉阿 只是蓋個章而已 柯文哲親自蓋章又不代
表他知道這違法
18.法官:都委會是專業委員會 柯文哲又不是這方面專業 柯文哲信賴都委會的專業人士不
會做出違法決議 本來就沒問題 柯文哲管不到都委會 也不用為都委會的決議負責 因為柯文
哲根本不懂
19.法官:柯文哲不是都市計畫專業的 柯文哲不懂相關的法條 就算最後蓋章的是柯文哲 柯
文哲本人也很有可能不知道違法啊 知道840%不等於知道840%違法
20.法官:柯文哲管不了都委會 也沒有去管都委會 也沒能力去管都委會 也沒必要去管都委
會 反觀彭振聲是都委會主委 很明顯就是知悉整件事阿 一直說是柯文哲交辦 但交辦又不代
表柯文哲知道違法 而柯文哲本人真的不知道 所以柯可以回家睡覺了
21.我:襪操勒
這大概是我看柯文哲案件的心路歷程
基本上都是跟著檢察官說法在走
然後再看檢察官說法跟證據被法官一個個打臉
哀 想說檢察官全明星陣容很厲害
結果檢察官也就這樣了
被檢察官背叛
恨檢察官
但要說的話我覺得高虹安我翻車責任不在我身上
我也不可能預判法官會來個急轉彎
但我有考量到法官會急轉彎的機會
留了一個低機率貪污罪
阿柯文哲翻車的話
我覺得責任在我身上
哀我覺得我還是太武斷了
但我還是覺得 柯文哲之後很抖ㄟ
因為這只是代表檢察官目前的證據還不夠
但後面還能繼續搜證據來補強
抗告完還有一審 一審才是最關鍵的
懶人包:所以為什麼會翻車?
我不知道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