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對話] 勝王怎麼看憲法法庭判決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4-09-24 16:08:54
※ 引述《Bugquan (靠近邊緣)》之銘言
: 這套說法根本不懂的大眾在想啥
: 只是想嘴你們根本不相信司法,卻又要死刑
: 因為一般民眾的想法是,你說有爭議的要不執行死刑,這是可接受的
: 可是現在明明有不少是證據確鑿,甚至是大庭廣眾之下殺人的
: 結果你一句什麼司法不可相信的就直接不管的
實際上就是 現在冤案一大堆 很多被判死刑的證據資料都很不足 但還是一直維持死刑判決
媒體基本上不會報導這個 只能說司法機關就真的不可信 你可以說 他們比藍綠白可信10倍
但終究還是沒辦法完全相信的 法院常常搞一堆白癡判決也不是什麼很怪的事
所以有一個好方法就是 直接廢除死刑 那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有死刑就有可能會有冤死 沒
有死刑那就一定沒有冤死了 你可以在牢裡面一直再審非常上訴 慢慢玩
法律人的邏輯其實就是 司法必然有冤案 這無法避免 有冤案歸有冤案 但不能讓冤案沒有繼
續凹的機會 如果冤案被判死刑 很快就被抓去槍斃 那就沒了
以前很常被判完沒多久 連律師都沒通知 人就直接槍決掰掰了 為什麼法律人 尤其是老法律
人 都會對死刑特別反感 因為超多死刑判決本身就超有問題 以前亂抓亂判的比例太高了
之前的法院很容易受到政治壓力施壓 政治人物要求快點解決此案 然後警察去亂抓人 政治
人物叫法官一定要判一個死刑去維持民意 然後法官就判死刑 馬上法務部長簽字人抓去刑場
槍決掉 律師可能都是處決完才知道自己的案主已經升天了
以前這種事太多了 多到都數不清了 案件都沒搞清楚人就已經先進殯儀館了 所以老法律人
其實對司法是超級不信任的 你對司法超級不信任 你就不可能會支持死刑
我可以理解你的說法 因為大眾對司法不信任是因為司法不判死刑 而不是質疑司法在判死刑
的準備跟程序上 你這個說法我是認同的 我也覺得我原本那篇寫的不好 你反駁的地方是對
的 我寫的是有問題的
但我只能說 司法的很多程序其實都比抓柯文哲都還要隨便 如果柯粉覺得抓柯文哲這樣很誇
張 那比柯文哲誇張的多的是 證據不足亂判死刑的判決其實很多的
但是其實最近幾年法律系畢業的 支持死刑其實很多 沒有那麼多人認為死刑要廢除了 理由
很簡單 因為法官水平已經提升很多了 而且也不太會受到政治干預 至少比以前低很多
現在法院基本上不太會亂判死刑 甚至連能判死的都不判 冤案比例已經低到非常低了 所以
支持死刑的又變多了 至少我認識念法律的 支持死刑都超過一半 真的超級廢死的很少 其實
就是相信現在法院不會亂判死刑 相信法院
而且在2010-2020 一審法官是有不少判死刑的 只是二審被改判 這也證明新法律人已經沒有
那麼在意廢死了 但最高法院都是老人 最終還是過不了他們那關 老法律人基本上就是綁定
廢死的
可是老法律人從兩蔣時代到解嚴走過來 國民黨亂搞那麼多年 這些老法律人他們是不可能相
信司法的
其實我也不是到那麼相信 從高虹安的案子就能看出來 因為高虹安的判決理由 法官一口咬
定一定是高虹安指使所有人詐領公費
但我看他的理由就只是 如果不是高虹安指使 助理怎麼可能會冒著被判7年的冒險這樣做 但
其實還有一個可能 就是根本一開始就沒覺得在犯重罪阿 然後公積金也真的有可能就是助理
帶進來的 但法院就是一口咬定一定是高虹安自創的 也是高虹安去指使的 怎麼可能是助理
助理怎麼可能為了立委冒險犯重罪 但其實還有一個可能就是他根本不知道這是犯重罪阿 至
少在我看來我覺得這不是一個能夠直接肯定的結論 但法官是直接確信就是這樣了 我在判決
書上面也沒看到那種關鍵的證據 就是法官直接斷定出的結果
而且高虹安真的要指使所有人詐領公費 怎麼可能只詐領那一點錢 這很明顯是完全可以套用
另一種解釋方式的 就是當下沒人覺得是再犯重罪 高虹安可能也跟柯文哲一樣是法盲 可是
法院還是直接這樣獨斷認定
其實法院的說理跟邏輯常常都有問題啊 像是我以前看的專利法的好幾個判決 他理由寫的也
是矛盾一大堆 阿最高法院還是直接判決原告敗訴 很扯ㄚ
很多最高法院的判決 理由都不知道寫的什麼挖哥洨 這真的是有接觸才會知道 很多判決水
平就像從馬戲團裡面寫出來的 你會覺得法官智商可能有點問題 阿這種判決水平 老法律人
不可能會支持讓他們有判死刑的權力 漏洞百出又邏輯矛盾的判決太多了
新法律人很多是不反對死刑的 可以到低卡法律人版看就知道了 但老法律人基本上就是95%
都是廢死的
其實我支持死刑的理由也很簡單 沒有那麼複雜
假設我有一個小孩 然後我小孩被一個人惡意砍死
如果他被判死 我會覺得就過去了 老實講很多廢死說的什麼 讓犯人在監獄裡面工作 可以賺
錢然後把錢給被害者家屬 實際上才是對被害者家屬有實質幫助
老實說我根本就不稀罕那點錢 如果拿錢跟判他死 我會選擇判他死 如果他沒被判死 那我會
想要把他給砍死 我又不在意那些錢 判死對我比較有幫助
因為我覺得比起冤獄 其實被害者家屬的憤怒更重要 只是也不能因為憤怒就判死刑 還是要
看是怎麼殺的 其實我覺得只要是蓄意謀殺 然後罪證確鑿 那根本都可以達到判死刑的標準
而且我也屬於是比較相信目前司法的 我覺得現在就不太可能會亂判死刑判決 當然我不排除
有 而且也大概率會出現冤死 但是比例不會太高 只是這個就是抉擇ㄚ 你如果選擇支持死刑
那這種冤案就會出現 而且按照現在法官的水平 出現機率也是有的
但我完全可以理解他們想要廢死的理由 只是我在選擇中犧牲掉了那些可能會被判冤死的人
然後他們犧牲掉了被害者家屬 或者是直接扭曲被害者家屬的意思 比方說他們會代替被害者
家屬說 判死解決的不了問題 讓他工作還錢 比判死對被害者家屬更好 拿著殺人犯的錢 再
去幾堂心理輔導課 就快點滾回去工作 他們認為這樣最棒了 但實際上這已經是扭曲很多被
害者家屬的意思
像是之前那個警察被精障撞死 但那個精障最後也死了 這實際上就有一種 這件事已經結束
了的那種感覺了 但如果沒死 我覺得那個警察的老爸不會能夠那麼快接受這件事 犯罪人死
了確實就是對終止紛爭有幫助 至少在很多案件是這樣 人既然死了那也就這樣了 日子還是
要過 但如果殺人犯沒死 那這又不一樣了
我覺得就是 如果站在被害者家屬那邊 假設我小孩被無故砍死 那我如果是家屬我沒辦法接
受不判死 但如果是我小孩去挑釁人然後被砍 那我可以接受不判死 如果還判死我反而會覺
得太重 如果我自己帶入被害者家屬我都覺得不判死不好 那我就不會支持廢死
不過我對憲法判決還是很支持的 因為他提高了判死刑的標準 要一致決才能判死刑 實際上
降低很多被誤判死刑的可能 我支持死刑 但是又沒辦法接受死刑帶來的冤案 那憲法法院這
樣限縮 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比起直接廢死還要好
證據確鑿可以判死刑 但死刑案很多都不是證據確鑿 至少現在在再審的那些 大多都不是證
據確鑿的 然後他們還是被判死刑 你覺得有爭議不執行可以接受 但是證據確鑿不執行 那就
說不過去
但問題在於 你只要開放死刑 就會有一大堆有爭議證據不確鑿的案件被判死刑 至少現狀是
這樣 很多死刑判決都是有爭議的 甚至是只有一個證人指認說他是殺人犯 沒有什麼別的證
據的 也是被判死刑 證人也有可能是認錯人啊 人證指認最後認錯人的事件多了去了 但他既
然指認是你你就麻煩大了
你說 哇靠 這樣也能判死刑 這又不是死刑的問題 那就是法官的問題啊 對阿 死刑本身沒問
題 有問題的就是法官這種水平 你卻讓他能夠判死刑 老法律人不能接受的就是這個 那還不
如直接廢除死刑 就沒有那麼多逼事了 不管怎麼選都會犧牲掉很多東西
與其說法官水平低 不如說人就這種水平 冤案可以透過素質提高讓比例變得很低 但是完全
消除基本上不可能 再怎麼高都會有冤案 這幾乎很難避免
可以說就是兩個選擇 可以漏放但絕對不能錯殺vs只要錯殺概率很低就能容許一定比例的錯

那你說如果今天你是要被錯殺的那個 你可以接受嗎 我不能接受 那如果今天我是被害人家
屬 殺人犯不判死刑我可以接受嗎 我不能接受 那不管怎樣我都不能接受 我不能接受我被冤
判死刑 我也不能接受不判死刑 但是你要開放死刑就必然會有冤死 然後我兩個都不想要 我
不要冤死也不要廢死 只能說是既要又要 但是又沒辦法都要
謝謝ㄛ
作者: AceChen21 (泣いて馬超を斬る)   2024-09-24 16:11:00
有出社會工作後就知道 有些人就是不可教化 真的讓他們7414是最好的方法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24-09-24 16:14:00
勝王特有的長文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4-09-24 16:16:00
老實說 不容易錯殺
作者: IgarashiRika (りかしぃ)   2024-09-24 16:17:00
太長
作者: NaruseNaru (金髪碧眼美少年成瀬鳴)   2024-09-24 16:17:00
台灣現在的死刑=不會執行所以亂判
作者: ririoshi (角落住民)   2024-09-24 16:18:00
被害者家屬太苦了 冤死的太苦了 大家都太苦了
作者: pttfatman (PTT肥宅king)   2024-09-24 16:18:00
很棒
作者: bmtuspd276b (這啥)   2024-09-24 16:21:00
所以法界都認為只要冤假錯案的機率不為零就不能死刑?
作者: emptie ([ ])   2024-09-24 16:21:00
同意
作者: emptie ([ ])   2024-09-24 16:22:00
沒有都認爲吧 人人心裡面都有一把尺在「爲了更大的利益可以作出怎麼樣的犧牲」這點
作者: bmtuspd276b (這啥)   2024-09-24 16:22:00
我當時沒看到舊法律人和新法律人那裏
作者: cities516 (安安路過)   2024-09-24 16:25:00
作者: SydLrio (狂嵐嘴砲)   2024-09-24 16:29:00
長到插進胃了
作者: yam276 ('_')   2024-09-24 16:33:00
現在台灣判死也不會執行啊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9-24 16:37:00
好我被你說服了
作者: rainkaras (rainkaras)   2024-09-24 16:53:00
我全部看完了 我很棒
作者: guguluFAQ (浮游炮出擊)   2024-09-24 17:23:00
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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