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恕刪
怎麼文章間有種同情法盲的味道
以白圾黨的案例來說
既然當了市長
那具備法律常識避免觸法是那些人的義務
不然就不要當市長阿
還要人教說做什麼會觸法
都幾歲了真的是巨嬰
所以法官的判斷是符合常理的
作者:
Ceelo (hakkaman)
2024-09-24 16:37:00為什麼會蓋市長章 我真的不知道啊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9-24 16:39:00你跟勝王比起來,我想大部分人比較信勝王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09-24 16:44:00確實,無法以理服人就說是大公文化比較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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