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要認賠嗎

作者: medama ( )   2024-09-24 23:21:39
感情好的話就直說阿
A就別再借錢了
等還完高利貸後再還原本的13萬給B就好
B也別再借錢了
※ 引述《civilian (在古c臘也要溫良恭儉讓)》之銘言:
:
: 長話短說
: 借錢的人代號A 借A錢的人代號B
: B借了A 13w
: A的資金補上了 可以開始還B錢的時候 發現家裡借了高利貸15w
: 半個月要還3w利息
: 高利貸據說是不講法律的那種
: 兩個選項
: 1. B認賠13w
: 2. B再借一筆給A先還完這筆 之後再等A還錢
: 3.有人有跟高利貸交手的經歷嗎==?
: 請選擇
: 我不是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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