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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氛圍讓我想起,去年我曾和一個朋友短暫絕交的事。
那是去年某天幾個朋友一起喝酒聊天時,對方說自己當時正在為白營總統候選人做事,雖
然只能算是外圍組織,但我聽說之後還是整個腦袋當機,酒醒了一半,她在此之前無論是
出身或經歷都比我更綠,綠到我甚至可以問出「你爸媽知道你在做這種事嗎?」所以我問
了她為什麼這麼做,她說了理由,而我不認為那能說服我。
酒局開開心心地結束了。我回到家,跟伴侶說了這件事,說得涕淚縱橫,心碎無比,然後
暗自做出決定。
在那場聚會之後,她依然像往常一樣傳訊息給我,我回覆她:在你離開那個陣營之前,我
不會再給你任何回應。從打下這個訊息第一個字我就開始哭, 哭到訊息傳出去之後好一
陣子還停不下來。
在另一場沒有她的聚會裡,我問其他人:你們知道以後,都不覺得怎麼樣嗎?他們說,因
為是她所以沒關係啊,我們相信她,這種事讓我們認識的人來做總比其他人好,就當作有
個內應在裡面啊。
然而內應的定義應該是拿著對方的好處為我們這一方辦事,而不是拿著好處勉為其難地為
對方辦事,那跟一般社畜沒有兩樣,甚至更糟。
臥底沒有那麼容易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