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說明本市計程車使用後行李廂加收10元車資問題
藝人譚艾珍之女歐陽靖日前在社群網站上貼文與母親、小孩在台南市搭計程車使用後行李
箱須加收10元車資引起熱議,台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台南市政府於96年起,即明文公告
計程車收費標準規定使用行李廂加收10元,為避免民眾及外地遊客對計程車司機誤解,將
協請各計程車職業工會、車隊及司機印製公告加強宣導。
台南市公共運輸處處長吳俁之指出,計程車費率由各縣市自行考量訂定,目前台南市與高
雄市有規定使用行李廂加收10元,其他縣市雖無明訂費用,但實務上仍屢見司機私下違法
收取,也容易和乘客產生糾紛。相對而言,明確訂定費率對司機和乘客都有規可循並較有
保障。
我覺得這比較靠北
多收錢就多收錢
官員還要出來發新聞稿臭說其他縣市私下也有收
南部人是不是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裡
難怪那麼死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