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兩邊都魔征了
一邊會說遠雄迷 一邊會故意反串
我是覺得這東西就很挺單純的
優先序排好
1. 國際賽、北市府主辦賽事
國際賽不用說 最優先
北市府主辦賽事 畢竟球場蓋在北市
-> 所以我覺得想挑戰世壯運的可以放棄
中職代表也不太會去挑戰這個
2. 其餘職業體育賽事 或非上述體育賽事
這裡目前是只有中職
其他職業賽事想進來分 那可能就要一起喬
但這場地畢竟名義上還是棒球場
可能棒球還是有隱性優勢
非上述體育賽事 付得出來大巨蛋費用嗎
可以的話那一起喬也不是不行吧
3. 非體育活動
我覺得排好優先序
再定義清楚所謂的"體育優先" 到底是怎樣
阿遠雄公關也出來了說
中職就是35場 不會少
那很好啊 大家坐下來談這35場是怎麼說的
看是不是北市府出來當個裁判
看看合理不合理阿
至於有人反串說反正中職要啥就要給
我個人認為中職的優先度並沒有特別高
就是跟著"體育優先"這條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