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政黑熱議 民視新聞報導:建請解散民眾黨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4-11-10 23:05:55
※ 引述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之銘言:
: 標題: [姆咪] 政黑熱議 民視新聞報導:建請解散民眾黨
: 時間: Sun Nov 10 22:23:55 2024
:  
:  
: 說覺得民眾黨比統促黨還危險
: 應該要解散
: 憲法法庭又要工作了嗎
:  
其實讓憲法法庭解散政黨根本毫無意義
如果是獨裁國家
大總統直接解散+全部送綠島唱歌
如果是民主自由的國家
解散後照樣同樣一批人組成其他政治團體
而且說真的
如果要達成憲法訴訟法的要件
危害中華民國存在+危害憲政秩序
這種等級87%是已經構成內亂罪或是外患罪章的械抗民國的程度了
代表台灣內部已經有類似軍閥的這種組織了
或是說有明確證據證明有武器、軍隊準備跟政府對幹的程度
這應該是立刻請高檢署直接專案指揮憲兵、警察
逮捕、起訴全黨的成員才對
才不是用什麼組織犯罪人數很多所以等於危害中華民國
聲請解散政黨
我就這麼說好了
藍綠貪污罪也上百人
白的連黨主席都涉嫌貪污罪被羈押禁見
這三黨搞貪污
難道對中華民國的存在不危害嗎
我也覺得超危害的阿
稅金被這樣搞 哪來的資源建設、保衛國土
所以說法條解釋根本就不是像內政部那樣亂來的
要構成解散
一定是要直接立即的危險
也就是對方已經有軍隊或是持有軍武準備推翻民國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4-11-10 23:09:00
所以才低能阿 拿這個當理由不如去挖金流看對岸有沒有給錢 不過大概也沒有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4-11-10 23:10:00
統促黨有被起訴收錢吧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11-10 23:10:00
綠的也有黨主席貪污啊,阿扁表示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4-11-10 23:11:00
但如果只是收錢 我覺得未達解散的程度頂多就重罪抓去關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24-11-10 23:15:00
反正現在綠媒已經等於有司法權惹 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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