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5DPxUfR.jpeg
這個傳票意思是應該只有我會去八
王蛇本人不會去?
作者:
miHoYo (米哈遊)
2023-12-04 15:59:00你覺ㄉ他會去嗎== 他告不成也沒損失你去他就精神勝利了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4-12-04 16:01:00你可以問法官啊 提告的都沒來現在是怎樣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24-12-04 16:01:00沒吧 是蛇王要專程去一次屏東吧
這就是現今法律流程的問題原告可以不用去 但被告就一定得去你媽的 憑什麼
作者:
XROCK (□□□□□□□□□□□)
2024-12-04 16:02:00雲蟲就在東港
作者:
s950260 (Frank)
2024-12-04 16:02:00去屏東會跟外送的時候一樣堅持不上樓嗎
作者:
miHoYo (米哈遊)
2024-12-04 16:02:00欸幹 真的耶 為啥
開庭地 是依照原告提告的地點而定的 下次你也可以跑去澎湖提告 讓他坐飛機一趟
作者:
XROCK (□□□□□□□□□□□)
2024-12-04 16:05:00那去花蓮好了 更遠更不便
哲雄在雲喔 明明是看犯罪地和被告住居所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24-12-04 16:07:00犯罪地=ptt=台大 是這樣嗎\
錯 像我我第一次就在新竹 第二次第三次就在台東 第四次在高雄 都跟對方住址符合
作者:
miHoYo (米哈遊)
2024-12-04 16:08:00哲瑋都有去喔 幹 沒告成功應該要對方報銷路費吧 恨法律人
於網路揭露不實訊息而犯罪者,係利用電腦輸入一定之訊息,藉由網路傳遞該訊息,以遂行犯罪,舉凡有網路現代科技化設備之各個處所,均得收悉其傳播之訊息,因此,,其犯罪結果發生地,非如傳統一般犯罪,僅侷限於實際行為之特定區域。那是網路罵人全台灣都算犯罪地 所以才都能告不然你在台北砍人 那就是台北法院管 高雄砍人 高雄法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