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dama ( )
2024-12-16 20:58:24據調查,43歲的王毓霖2023年5月20日,與年僅14歲的少女相約北市某間運動中心後性侵
得逞。事後少女在社工及其外婆陪同下報案。
偵查時,王坦承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少女,也明知對方年紀尚小,而少女說有向王承認自己
幾歲,且照片也有穿學校制服照片。
檢警勘驗運動中心監視器發現,2人案發當天下午5時23分進入運動中心,約5時40分離開
,而證人表示,曾聽過少女在電話中說要與網友見面,隔天就得知疑遭性侵。
檢警認少女外陰部、胸罩左罩杯內層處等處,檢出一男性體染色體DNA-STR型別,與被告
DNA-STR型別相符,故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起訴王;同年6月1日,王在臉書
發文聲稱自己遭冤枉,隨後試圖輕生,所幸及時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