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味全提出5+5年合約,前5年為保障約,後面5年為雙方選擇權,球員可以脫逃,球
隊也可以買斷,整份合約連同激勵獎金,平均月薪破百萬,前5年基本月薪約95萬,整份
合約總值破億。
5+5 TPO
然後是全程均薪
基礎95 含激勵破百
TPO的意思是說
後五年
球員可以主動選擇不執行
球團也可以主動選擇不執行
所謂分手是一個人的事 一個人決定分手就是分手了
補:
我發文的時候沒考慮到買斷金
買斷金假設是一半的話 (經告知 可能最多是半年)
那其實這合約不差了
如果狀態真的下滑到被買斷
子豪還是可以拿著買斷金去找最後一個合約
跟想像有落差的是基礎95 含激勵破百
大家都在猜100 120 130
遠不如我的8-9年130萬
現在就看爪怎麼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