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urasakisalt : 民意果然是凌駕於憲法之上的吧
我覺得是這樣ㄟ
就是
憲法解釋其實本來就有很重的價值觀取捨
一個支持藍的大法官 比方說湯德宗
一個支持綠的大法官 比方說許宗力
其實他們對於 什麼是嚴重違憲這件事 意見都是相同的
比方說取消民主選舉、總統稱帝等等
不管是藍綠的大法官 都不可能同意國會這樣立法
就是他們都是會有 相同的底線 碰到這個線就沒救
可是在很多議題上面 藍綠大法官就會差很多
比方說 配偶權好了
什麼是配偶權 就是你的老婆不能隨便跟別的男人上床 這就是配偶權
但是比較綠的法官就會覺得 為什麼不能 性自主權更重要阿
也就是說 你老婆跑去跟別的男人開房間
那是他的性自主權阿 關你什麼事 你不過只是老公而已
之前台北地方法院就有一個判決就是說
性自主權比配偶權大 雖然你老婆把你綠了 但你也不能叫他賠你錢
因為你老婆要跟誰做愛 那是他的自由 干你屁事 你只是區區一個老公而已 你管得著嗎
所以法官就判這個男的敗訴
但這種配偶權 藍綠大法官絕對會變很分歧
湯德宗一定不會接受這樣判阿 但詹森林可能就會接受(我不確定)
但這個價值觀其實跟 最核心的 憲法重大基本原則 比較疏遠
這部分藍綠大法官肯定會意見差很多
但只要碰到不能碰的紅線 他們就會意見統一
就可以想像類似這種感覺ㄟ
這部分其實民意還蠻重要的吧
因為不管是支持還是反對其實也沒有碰到憲法核心區域
應該啦
謝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