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你們真的支持死刑嗎

作者: ilovemami (噁爛肥宅)   2025-01-17 21:37:48
這是之前討論「人只能是目的而不能是手段」的延伸話題,我今天支持死刑的目的如果只是
達到威嚇效果,那被槍斃的人就是妥妥的目的而已;這樣的情況就是白色恐怖時期一票一票
拉去槍斃的死刑而已,在那個時空背景誰他媽支持死刑,不然我說錯話可能就沒了。
這個道理也可以放在鞭刑這件事上面,如果今天賦予國家法律可以使用鞭刑,那我要擔心的
是我會不會哪天就被扁屁眼。雖然但是說,不要去犯法不就沒事了。
但是我們不可能不失手犯法。我舉一個例子,2014年9月一對夫妻去逛大賣場,停車的時候
跟人爭執了一下,對方下來就是球棒要打。
老公推了對方一下,好死不死就是對方腦水腫頭骨骨折,然後躺了好幾天以後出院發現,哇
,聞不到味道了。
後來法官是處重傷害,因為失去嗅覺了嘛,一審判了一年四個月。
那如果我們把鞭刑放到法律裡面,你我有一天都有可能要遇到這種被糟糕法官亂判刑的風險
,所以我不會去支持鞭刑警示社會,因為這樣等於我把我放在一個可能一不小心我也要挨屁
股的社會裡,我又不期待法官人人都在現場看到什麼事情。
但如果我們不把警世社會放成目的,而是以報復主義當成目的,那我又會跟你說我支持死刑
,因為社會期望人犯錯要付出代價,這個代價是長時間的監禁,或是剝奪生命這種極刑。
法有很多學說,今天我說社會契約說,我們把權利跟意志託付於法律,今天70%的人要求要
死刑,那這就是社會意志的展現。
法是基於人民跟政府的契約,不能因為30%的人認為見解不一樣,認為有違人權,就要廢除
死刑。
當然法律人會跟你說,證據的可靠性,不可逆性,冤案。
我會覺得這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更多的是罪證確鑿的現行犯,或是證據就真的咬死你沒有任
何疑慮的,那幹嘛不拖去斃了。
所以我會說在沒有任何證據不足或是逼供的情況下,那些現行犯,我們把人拖去斃了,合情
合理。
支持死刑作為報復性的正義而存在,委託國家有執行殺人的權力,而又要避免錯誤的司法判
斷跟行政暴力讓我們也可能成為下一個死刑犯,我們只是國民,不是司法官,也不是立法者

我會說我理解廢死團體的理念是什麼,但我也覺得某種情況下死刑是需要繼續存續的,同時
也要遏止死刑的範圍,以免淪為國家剷除異己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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