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吃雞雞阿北判案邏輯懶人包

作者: EGOEMO (EGO↹EMO)   2025-02-13 19:07:02
要談判案的邏輯一致性
沒有板主比得上他
關於現充文的標準,我是以康德的義務論為準則,也就是以當事人發文的當下其想法為主
如果是以尻洗、嘲諷為目的的話,那就違規
不是的話也不代表不違規,還要考慮其所造成的結果才行
當然我不可能完全知道當事人當時的想法為何,所以我只能以我所知的倫理學用主觀原則
去判斷
想你了牢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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