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reru (橘子)
2025-02-15 09:07:37※ 引述《ILoveMegumin (望月穂波的專屬刻印蟲)》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GxiRAtq.jpeg
: 我看了阿苗的這張圖
: 我自己認為其實不能那麼簡單就直接劃分合意/非合意
: 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這部分
: 並不是說你只要合意性交=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
: 因為刑法並不是這樣寫的
: 刑法§221:
: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
: 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227:
: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從來就沒有跟你討論合不合意的問題
: 只要與未滿16歲性交=有罪
: 在一種模糊地帶
: 你跟未滿16歲之人性交
: 但是經過檢方舉證後完全證明不出強制性交
: 就會直接落入§227
: 而不是單純把§227解釋成合意
: 如果§227解釋成合意也必須在構成要件內的話
: 那與未滿16歲的人性交
: 萬一被告說「我跟被害人不是合意的 是非合意的 但我的非合意沒有到強制性交的程度」
: 然後法官看了證據
: 法官「沒錯 確實沒有強制性交」
: 接著法官要找§227判他有罪的時候
: 法官「§227一定要合意 但這被告是非合意」
: 然後就無罪判決的奇怪現象
: 個人結論
: 刑法§227的與未滿16歲性交一定是合意的情況嗎?
: 不一定,也有非合意的狀況
喜歡上誰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請不要因為年齡相差懸殊
就去否定且不尊重別人的愛
喜歡上不該喜歡的人的壓力真的很大
必須更加小心翼翼的藏著 真的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