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超商店長假冒警察 性侵女高中生判8年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2025-02-20 19:14:40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785199
原文標題:想白嫖!超商店長假冒警察 性侵女高中生二審判8年
TVBS新聞網>社會>記者 潘千詩 報導
新北市某超商店長羅男去年在網路上約到17歲女高中生性交易,騙她要付5萬元,實際上
想白嫖,故冒充警察前往,強制性交2次得逞。士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9年;羅男
、檢方均就量刑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酌,羅男審理中與女學生和解,取得原諒,今(20
)日減為8年刑。
判決指出,羅男於包養網站與被害未成年少女取得聯繫,得知對方為高中在學生,約定性
交易,但他並無付費真意,故事先自網路取得偽造的警察服務證、見面前在外套內穿著自
行準備的警便衣、警棍、手銬、秘錄器、錄音筆、假警察證等物品。
2024年2月27日,羅男騎車至捷運站搭載女高中生前往旅館,按計畫露出警便衣、假警察
證冒充警察,威脅要偵辦她性交易。女高中生想付款私了,卻遭羅男拒絕,且因畏懼被帶
往派出所,不僅提供學生證供羅男拍攝,還遭2次強制性交得逞,過程中趁女學生閉眼不
願觀看的機會,以手機拍攝性交過程。
事後,羅男不斷嘗試聯絡女學生,並以留存學校、班級座號資訊、擬依法究辦等是要脅,
致女學生情緒低落向學校輔導老師求助,經老師依法通報,警據報追查揭發。
高院認為,羅男明知被害人未成年,刻意鎖定涉世未深的少女下手,犯案經過為縝密計畫
、充分準備而為,顯非一時衝動誤觸法網,犯案後仍食髓知味、意圖再犯,顯見其法敵對
意識之高,殊值非難,另衡酌羅男二審期間與女學生達成和解、取得原諒,但仍應審酌其
犯案手法之惡劣,不應輕縱。
二審考量,羅男大學4年級肄業,從事便利超商、未婚,家有父母及胞弟,需扶養罹癌父
親等情,量處有期徒刑8年。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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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備註:
超商店長脅迫女高中生,原本想說裏番看過一堆類似劇情,
結果這次女高中生是在包養網站上找到的,
不知該從哪吐槽…
作者: Himiko9975 (jasto9975)   2025-02-20 1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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