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誓這輩子再帶文組人去夜店就剁手指。事情是這樣開始的——我大學同學阿台(某本
土語言推廣協會幹事)和他同事阿羅(某獨立樂團主唱),兩個34歲母胎單身處男,居然
LINE我說:「欸!我們存到年薪40萬了,想學把妹!」(幹!有熱情沒藥醫)
某天我決定帶他們見見世面,約在信義區夜店門口,看到他們我當場想報警。阿台穿著一
件印有「台語正字」的T恤,背著一個帆布包,上面還印著「台語文學復興運動」;阿羅
更扯,穿著一件破洞牛仔褲,頭上綁著一條「捍衛母語」的頭帶,手上還拿著一本《台語
詩集》(幹!當自己是來開演唱會的?)。
我忍不住飆髒話:「靠北!你們是來辦文化講座還把妹?」才進場五分鐘就出事。
bartender問要喝什麼,阿羅居然掏出手機想要用本土情懷帶動氣氛:「這杯調酒的名是
不是應該用台語來唸才夠味?」(幹,阿台怎麼帶這個傻X過來)。
好不容易有台文系的小學妹跟阿台對到眼,他們兩個聊完天之後加了IG,結果這天才:
:「妳IG限動說報告寫不完,我寫了一首台語詩送給妳,保證讓妳的靈感大爆發!」
(掏出筆記本開始朗誦詩)
我:「」
妹子:「」(轉身跟姐妹咬耳朵:「這人比台語課的老師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