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raa (戰鬥的季節來臨)
2020-06-16 07:43:49一位新進行銷專員到職一個月之後要離職
他認為有三項工作不合理
(但面試時都有講過會是工作內容一部份)
1. 更新官網上的資訊,如:文章、圖片
2. 找通路
3. 電商產品上架和管理(粉絲頁、蝦皮)
當初規劃是電商和開發出來的通路的收入
他可以領部份作為績效獎金
後來我問他覺得行銷的工作是什麼
他說只需要分析後台數據
出去跑活動(增加曝光度的)也不是工作範圍
是我要求太多嘛?
理,另外看起來跑活動的確沒有放在一開始的工作內容中要避免這種情形下次就是徵才內容寫清楚,面試講清楚
你這工作內容已經有點綁到銷售了吧他可能偏向行銷數據分析
作者:
RicohG8 (I G8 U)
2020-06-16 10:35:00請他用R 跑個迴歸
作者:
zoneken (中肯)
2020-06-16 13:52:00職稱寫清楚吧?這不叫行銷吧
作者:
murmured (融化的太妃糖)
2020-06-17 00:21:001、3作業量不大還可以綁一起,但找通路,這需要花費的時間?你有設定這職務你預定的工作內容重點嗎?然後薪水有成正比嗎
現在業務和行銷 各行各業範疇不一定 事前說清楚比較重要 樓主的表達看得出您對他實際工作內容也不滿意 所以工作內容也早不是重點了
作者:
llgh (中肯潑冷水)
2020-06-21 06:32:00你是上來抱怨討拍還是真心想問啊?工作範疇哪有什麼合理員工給公司試用期 不合則分 公司自己下次招人講更清楚囉
作者:
cutie (小可愛)
2020-06-22 20:17:00噓標題 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