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版友寄信版上似乎真的有黃牛
礙於不能公佈信件及個人資料所以開一篇來提醒一下
2-2 嚴禁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情事,任何法律責任請板友自行負責,
板主將視情況針對爭議文章進行管制。
依版規的說明 推文並無違規 事後透過私人信件連絡
版主是沒有權力管的 所以想請各位 請大家抵制黃牛
聽說報警也是一種方法啦....
所以... 嗯哼
感謝各位
賣黃牛在台灣目前是違法沒錯
http://tinyurl.com/2froy8r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64條第2款 「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
處三日以下或台幣一萬八以下
或是有其他解歡迎大家提出來討論討論
只是發個文提醒各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