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nd (秋夜微雨)》之銘言:
: 本篇希望讀者是有一定打鬥經驗
: 剛在wiki偶然看到UCF規則 大家研究研究
說實在的, 站立對頭的膝撞可以
倒地時卻不能膝撞?
膝撞的力道也遠大於頭槌吧
禁止頭槌也蠻莫名的
針對咽喉讓人窒息的絞技可以
卻不能直接打咽喉
另外可以對手腕/肩膀/腳踝做關節技,
卻不能對手指做控制也蠻奇怪的
當然你說開放這些, UFC會很危險
但拳擊/泰拳打死人早已時有所聞
我想重賞必有勇夫, 只要錢夠多一定有人會去比賽
真的怕受傷不敢打, 就去玩運動規則的空手/跆拳/柔道/BJJ
區隔運動市場也比較好
感覺目前UFC其實有點雙重標準
這樣的規則下其實對BJJ比較有利
常常看到BJJ選手不論怎麼樣都故意倒下
想要在地板上決勝負
但是其實只要允許對地板的人足球踢/膝擊
故意摔倒的BJJ選手一定會大幅減少
我單一標準重新分類, 我覺得真正該禁的是下列
不只會影響比賽可看性也會讓人覺得不正派
例如踢老二大賽XD
A: 不合理且大幅影響勝負的規則
7.任何形式的踢檔
B.不合理但是對勝負影響不大
5.拉頭髮
8.把手指探入對手身上的竅孔或已經出現的創傷、裂口內進行攻擊
14.針對肌肉的挖、刺、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