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論文proposal口試本印完三本膠裝後,急忙寄出給外縣市的校外口委後
隔天才看見引用文獻全都重複兩次(三頁變六頁)
以及正文中有五個錯誤之處(字跟標點)
目前校外口委(臺北)已收到紙本
而校內口委的趁週六放進他信箱了(他禮拜一中午才會去收)
指導教授則是下週二會拿給他
電子檔(錯誤版)早就都寄給三人
修正後的參考文獻也馬上補寄給兩位口委(沒給指導)
只差現在的錯字修正後的版本還沒寄出
也就是說,時間上看來我三本中還有兩本有機會抽換,這幾天拿去重印換上正確的本子再
送給指導+校內口委。但這樣對校外口委好像不公平?
想問前輩們,比較建議給三位口委一樣的紙本(錯字+錯參考文獻版)並附上勘誤表
還是給指導正確版紙本,其他兩位錯誤版+勘誤表
會比較恰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