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今年八月畢業
好不容易,熬到最後一天才給畢業
但在最近因為我的論文的程式出問題無法執行
我的共同指導教授就要我在一月月內改完
否則揚言要把我碩士學位文憑追回
https://i.imgur.com/D6jdxcK.jpg
我的指導教授在A校,共同指導在B校
然而我的指導教授A很多時候都會說以簽過去的為主
由於我的工作可能毫無時間去滿足共指的要求
請問我就不理他下去,他真的有能力追回嗎?
Q1.抄襲問題?
因為我的論文是前一位作者的學生(有合作關係
他的題目做延伸來當我的論文,在文獻的部分可能
些許雷同但是以同樣一件事情用不同說法說明
這樣可以構成抄襲的要件嗎?抄襲好像他也要
被連坐處分責任重罰,有可能不續聘該教授?
至於論文其他地方完全是自己的東西
Q2.程式問題
共同指導教授可以因為我的論文程式問題當作追回
碩士論文的理由?口試時跟畢業時程式沒問題
畢業後他才發現程式有問題或是無法執行
由於我個人奴性不重,可能不太想理會他
Q3.想請問各位前輩,就算被追回學位
我現在在上班的工作也是否會立刻被公司終止?
(手機排版亂請多包含)
而且在我要畢業時要求我把論文改成投稿形式
後來我也做了,但我覺得他不滿意我的格式
所以後來叫同學跟我要檔案,學弟去改。
共指是個不會寫程式的教授(他自己也承認
所以在實作時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完全無法溝通
在此感謝大家的回答,這件事困擾我很久了
在工作時常常無法專心,影響蠻大。
※ 編輯: pooukimo (223.136.73.233), 09/24/2017 00: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