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菸酒生大大們好,小弟這邊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自己發現最近碩一上學期結束時預知可能不會很適應下學期研究室的指導風格
便興起了轉所的念頭,轉到有相同領域但風氣稍微開明一點的研究室
偏偏台大規定一定要修業滿一年才能轉所
這樣的意思是說我下學期必須繼續留在原本研究室並且不能和指導教授提及此事
必須等到下學期的快學期末才能提出申請嗎?
如果在新學期前提出,並且指導教授不同意此事,是不是就會被退學 (因為沒滿一年)
而且失去轉所權力然後就要重考了呢??而且還要先當兵?
先感謝各位苦命菸酒生的協助了,有建設性建議者會發 P 幣以示酬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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