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oloves (Dear Lainey)》之銘言:
: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3122L03M1
: 發明家李水源 控教授黃榮芳抄襲 2013/1/22 12:54
: 發明家李水源,不滿台科大教授黃榮芳,涉嫌利用不對等實驗,抹黑他的「導煙機」效能不好,上午按鈴控告對方,加重誹謗和詐欺得利,他還指控,黃榮芳用同樣作品,在兩屆發明展,一稿多投,違反學術倫理,台科大卻坐視不管。校方以全案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再回應。
: 怒氣沖沖,發明家李水源,到地檢署門口按鈴控告,台科大教授黃榮芳,及兩位指導的研究生,加重誹謗和詐欺得利,一告就是兩條罪名。
: 感念母親辛勞,李水源利用「風牆」原理,研發出「導煙機」廚具用品,他不滿,台科大教授黃榮芳,在實驗中,拿他的心血做比較,結果一台安裝在距離桌面55公分,一台距離65公分,導煙管一條往上排,一條向下彎,得出李水源的作品,效能比較差。
: 他控訴實驗不對等,涉嫌造假,除此之外,李水源還揪出,黃芳榮教授,用相同作品,換個名稱,參加99年和100年,兩屆發明展,等於是一稿多投。
: 產業界和學術界,因為導煙機專利問題,雙方互槓。台科大校方,和黃榮芳教授,以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願再隨之起舞。
: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
: 我想討論的重點不在教授以及企業之間的任何行為,
: 而是研究生在這個案子中也牽涉進去了,
: 我相信很多人跟我當初一樣都是依照老闆的意思在做專題,
: 可是在這個事件裡面,
: 顯然研究生被教授一起拖下水了!
: 先不論事情的真相與否,
: 這兩個研究生未來會不會在人生留一下個法律污點?
: 如果按照老闆的意思去作有這種被告的潛在危險,
: 那我真不知道研究生應該要怎麼辦了!
關於以上所po的文章,我上網去查了一些資料,供大家參考,應可澄清事情的真相,
還黃榮芳教授一個公道:
(1)我在智財局的網站有看到安薪公司舉發台科大黃榮芳專利的案子,已經在多年前審定
結案(103年)。安薪公司敗訴,該專利是自行創造發明的,與安薪公司無關。可以在台灣
科大的網站找到智財局的審定書:
http://www.ttc.ntust.edu.tw/files/14-1024-66165,r1-1.php?Lang=zh-tw
(2)關於安薪控告黃榮芳教授與學生之事,亦已在多年前結案(103年),台北地檢署偵查後
,判決產品毫不相干,提告人投訴之事皆與事實不符,安薪公司也是敗訴,法院判決書可
在以下網站查得:
https://goo.gl/xQfpVD
(3)另外,我亦讀到黃榮芳教授寫的一篇「感言」,可在以下網站查得:
http://homepage.ntust.edu.tw/web/ftp/person/RFHUANG/pla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