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要升碩二,兩個禮拜前跟教授提出要休學,原因主要是論文幾乎沒有進度,實驗室又
接一堆產學計畫。
教授說他之前有跟大家說過要離開實驗室要三個月前提前告知,要待3個月才能離開,並
且這三個月內要照常進實驗室、參加meeting...等,因此11月才肯放我走。
留下來的三個月內除了交接以外,仍要執行當初安排給我的計畫(交接行政等等最多只需
一週,且安排給我的計畫尚未開始,要我快點執行)。
以下為某部分信件內容
「因為老師已經跟你說過多次,你來了一年,雖然後面這幾個月有做專案計劃, 但是你
以前剛來這12個月老師每個月都有付給你助學金,這些助學金都是從專案計劃來的, 所
以你現在就是要留三個月把這些未完成的事完成,這個是學生基本態度。 」
目前規劃是再跟教授談一次,若是教授不願意簽單,就等開學不繳學費被學校退學。
比較擔心的是
直接離開是否對於未來就業有影響?